第七节 工商团体
第七节 工商团体
一、工商会、商会:
民国18年(1929)梨树镇成立了工商会,系工商业者群众性组织。
伪康德元年(1934年)梨树镇建立商会事务所(简称商会),曾为敌伪政权做募捐活动,商会
由各商户组织而成。设会长、(后改商会主席)董事主管商会工作。所属从商人数为 933人,有
会员112人,伪满康德7年(1940年)日本侵略者加强对我国东北地区的掠夺,把原来的商会改为
商工公会。设会长、常务委员等职,加紧对中国商户经济统治。该组织一直到1945年“八一五”
光复后才解散。
二、工商业联合会
工商业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私营工商业者联合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组织。1947
年10月本区建立了工商业联合分会组织。有会长工1人,工作人员1人。负责对全区70多家工商
业户的 170余名会员的组织领导。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令。重点贯彻了国家经济政策和上
级工商联合会的组织章程。在支援解放战争、抗美援朝,认购公债,爱国捐献,支农生产以及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教育、改革等方面均发挥了一定作用。并负责组织年、节喜庆时的秧歌、灯
会等群众性文艺活动。
1953年4月,区工商会进一步整顿和加强。设兼职正、副会长各 1人,专职工作人员2人,
对私营工商业者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以后的改造教育,协助党和政府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具
体的组织工作以及会员的文娱活动等。
1955年 3月,穆棱县召开第三届工商业者代表大会,宣传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
务、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业联合会停止了正常活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工商业蓬勃发展,有个体工商户 260多家,从业
人员达403余人,1982年7月组建了“个体劳动者联合会”。设兼职主任、秘书长各1入,委员7
人,共有会员 423人。每月初召开委员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开展保护个体工商业者合法权益
工作,推荐优秀个体户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等活动。每年召开 1次会员大会,贯彻
党的方针、政策,表彰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