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伪满洲国时期的政府
第二节 伪满洲国时期的政府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军进驻东北各地。1932年3月成立了伪满洲国。1933年 1月5日,
日军进驻了梨树镇。
梨树镇仍为穆棱县第四区,地方政权机关在1934年以前仍是农会、商会,这是当时地方的
权力机关。在穆棱县政府的领导下,地方设有百家长或清乡百家长,百家长领导下属各排,(每
排约10余户)农会管辖区域较大。本地4个百家长管辖区列下:(均不包括商业)
大碱场百家长:设在大碱场村,管辖梨树镇街里,八家子,穆棱矿一井、二井、三井,从
河西桦树岭子到老黑山(包括城墙砬子、猴石沟)一带的胡家店岗岭分界,从穆棱矿三井至小碱
场沟门的莲河泡一带。
凤山村百家长:管辖范围北从平岗老达沟,南至三井交界,西至街里小河,东至凤山板庙
子。
土顶子百家长:管辖范围东到桦树岭子(包括土顶子),西至麻山西岗(包括麻山),南接奎
山北部分界岭,北至青龙。
奎山百家长:管辖范围东起刁奎胜沟,西至福来,白草沟,南至小碱场分水岭,北至龙山
分山岭。
1933年12月,伪满洲国公布了《暂行保甲法》,改区为保,梨树镇即改为穆棱县第四保。
设保长1人,下辖17个甲,共142个牌。甲和牌分别设有甲长、牌长。吴锡九任保长。第 1甲至
第10甲均设在梨树镇,11甲设在碱场沟,12甲和13甲设在梨树沟,14甲设于小穆棱河,15甲设
于白石砬子,16甲和17甲设在八家子。另在穆棱煤矿设有矿区保,下设5个甲。
1936年至1937年,伪满洲国先后公布了《暂行街村制度》和《街制》、《村制》,1939年
1月废除保甲制,将穆棱镇第四保改为梨树镇街,设立了街公所。 白惠霖任街长,杨宗震任副
街长。将原来的甲改为91个区。街公所内设行政股、财务股、庶务股等机构。1940年增设了配
给股,后又增设了动员股(民籍股)。1943年后,梨树镇街划为10个区,并、由 1名日本人赤泽
当了副街长,掌握了街公所的大权。梨树镇街公所一直到1945年“八一五”日军投降时才解体。
附:梨树镇街公所组织机构表。
街长:白惠霖 副街长;赤泽(日本人)
朝鲜族区区长:李寿泉
南区区长:盛子方 任亿宰
北区区长:孙继忠 金子彦
中央区区长:刘品三 吕华章
莲河区区长:王文芝
矿区区长:周开宾
碱场区区长:阎玉琢
凤山区区长:太秉熙
东区区长:张维信
八家子区区长:李锡九 赵润德
街公所组织机构:
翻 译:朴万泽 申铁山
庶务股长:柏文起
行政股长:陈玉震
配给股长:王兴泉
动员股长:吕忠诚
财务股长:芦广发
1945年 8月,日军投降,街公所随之解体。地方政权掌握在临时维持会手中。维持会的主
要成员仍为街公所的原有人员。会长是原街长白惠霖、副会长是原商会会长贾绍先,还有开发
组合的负责人王庆丰等,下有俄语翻译4人。并管辖8个区。
计有南区、北区、中区、东区、莲河区、碱场区、八家子区、凤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