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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科和劳动管理

第一节 劳动科和劳动管理



  

  本区的劳动机构,是鸡西市梨树区劳动科,它是本区划归鸡西市后的1957年才设置的。主
要负责本区劳动力的调配,招收新工人和工资管理工作。

  1958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跃进运动,当时的原则是解放劳动力。各部门大批采用工人,
全区共安置到新办起的炼钢厂、炼焦厂、陶瓷厂、副业队等单位的新工人达 4,000余人。其中
有大批外省流入的农民入厂做工,经调整后从1962年开始清理返籍。

  1958年11月至1961年10月,实行政企合一,梨树区和穆棱矿合并,成立了人民公社,形成
了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组织,区劳动科与穆棱矿工资科合属办公,以矿工资科为主,
负责全公社的劳动管理等工作。1961年政企分开,恢复了梨树人民公社劳动科。

  1962年至1963年,国家出现了“工资突破、人员突破、粮食突破的三突破现象”。根据上
级指示,开始精减下放工作。让精减下放人员返籍,返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全区共下放了3,000
人。

  1964年开始,劳动科为了组织好社会劳动力,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举办了半工半读学校,
下设 5个青年服务大队。组织青年半天学习,半天劳动,有招工指标时,随时由青年服务大队
中选拔输送,起到了劳动蓄水池的作用。2年中在本区安置青年130人。劳动科的招工范围由简
单的变为多种形式的,即招全民固定工、集体固定工、还招临时工和合同工。在此期间为牡丹
江市林业局招收了340人全民固定工,为嫩江九三农场招收了 25名固定工、还为大兴安岭林业
局招收了30名固定工。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劳动部门对劳动力缺乏管理,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
结束,劳动力管理工作开始有所转变,逐步走向正规。当时全区已有待业青年6,500余人。(包
括驻区各厂、矿)。劳动科经过努力共安置了2,300人。其中固定工900人,临时工700人,合同
工 700人安排了就业。至此劳动科的工作范围扩大了,有劳动调配、劳动工资、劳动就业、劳
动保护、劳动保险和劳动信访等。

  1977年至1984年期间,全区待业青年有6,000人,共安置了2,000人,其中安排了全民所有
制固定工1000人,集体所有制固定工500人,合同工200人,临时工 300人。劳动科的工作范围
又增加了矿山安全监察、技术工人培训、劳动统计和计划编制等工作。

  1978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区成立了劳动服务大队,其任务是将留城、返城的知识青年组
织起来,进行培训,等待分配就业。

  1980年,区劳动服务大队和劳动科调配站合并,组成了区劳动服务公司。这个劳动公司负
责就业培训,开办生产、服务性网点,安置待业青年就业。还负责劳动力的调查和推存劳动力
等工作。

  1983年开始,国家提出“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全民、集体、个体)安置就业,试行劳动合
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