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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教育行政

第八节 教育行政



  

  民国17年(1928年),梨树镇建立小学时,属穆棱县管辖,县教育局有教育委员、督学各一
人,主管全县教育行政工作。

  伪康德三年(1936年),梨树镇两级小学校归穆棱县内务局领导。设有教育股长、视学、科
员各 1人。对本区学校进行视察和监督。各小学校都设有校长一职。伪康德六年(1939年),穆
棱县教育最高行政机构为教育股,在县行政科领导下进行工作。各小学都设有校长及教官等职。

  解放后,穆棱县文教科领导全县教育工作。区设文教助理,协助区长领导各小学工作。1957
年,本区划归鸡西市后,区增设教育科,领导全区各小学教育工作。1959年六中建校后,由市
教育局领导。1963年,成立中心校,农村小学由农村公社文教助理领导,城镇各小学则由教育
科领导。1965年农村中心校附设农中班,接受农村公社文教助理领导。

  1968年,成立了区教育革命委员会。1969年教育、文化两条战线合并改称文教科。同年、
中学下放归区文教科领导,文教科除领导全区中、小学工作外,还领导文化部门的工作。1980
年文化科和教育科分家,又改称为区教育科。一直延续至1985年。建国以后,全区各中、小学
都设有校长、教导主任等职。具体领导学校的全面工作和教学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