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馆
第一节 文化馆
1957年,梨树镇划归鸡西市以后,市文化馆着手在本区筹建分馆,经多方面努力,梨树区
文化馆于1958年正式成立。区文化馆是全区业余文艺中心,也是业余文艺的综合指导部门,因
此在确定地点时,安排在镇中心的老钟火楼北侧(现食品商店北),活动面积约60平方米,有工
作人员 2名,人员经费由市文化馆掌握还拨给少许业务经费。当时开展游艺、图书、创作、文
艺辅导等活动。
本区文化分馆的建立,对群众性的文化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培养了大批的业余文艺骨干,
活跃了文化生活。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中期,是我区群众文化生活的发展时期。全区各工厂、
商店、学校、机关等单位,都可以单独上演一台较好的节目,农村社员也拥有自己的管弦乐队。
六十年代初期,由地方自筹资金,在八道街东头建立了一幢 200平方米的文化分馆。设有
办公室、活动室和剧场。购置了一批简单的乐器。
1965年 8月,本区遭到特大水灾后,原馆受灾已倒塌。1966年在原地建了一幢砖瓦结构的
文化馆,条件比以前好了,成为本区文化活动的中心。
“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性的活动已基本停止。
1973年,文化分馆升格为文化馆,各种经费由市直接下拨。
1976年在原馆址上新建了 240平方米的文化楼。粉碎“四人帮”之后,本区的群众文化活
动逐渐好起来。业余剧团排演的话剧《三月三》,曾在本区各地巡回演出,受到群众好评。1976
年,文化馆组织的文艺代表队参加市文艺演出,业余歌手贾艳华的歌声受到全市的好评。同年,
省文化厅授予梨树区文化馆“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进入八十年代以后,群众文化活动更加活跃,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曾多次举办
各种艺术学习班,培训出大量的群众文艺骨干,现在已基本形成了一支业余声乐创作、摄影、
美术等文艺队伍,还举办了三届“梨花音乐会”。文化馆组织的文艺代表队,多次参加全市汇
演,深受市文化部门的好评,先后被市文化局和区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