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群众文艺
第四节 群众文艺
梨树地区历史虽不算悠久,但从穆棱煤矿开发以来,特别是穆棱铁路建成通车并与中长铁
路(现滨绥线)接轨之后,随着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流动人口的骤增,促进文化事业的迅速发
展。
据调查,民国十五年(1926年),本地就有各商户集资在西大街建起戏院子 1处。各方艺人
纷至演出,还曾多次到哈尔滨、海参崴等地去接名角,这是当时穆棱县内唯一的一座戏园子。
至今已有60年的历史了。
说书艺人在本地也是相当活跃,并设有说书馆多处。馆内设有招待、茶炉,一边听书一边
品茶。说书是群众较为喜爱的一种艺术,有评词、大鼓等多种形式,其内容大多是武侠剑客的
故事,每到晚饭后或农闲期间,听书人云集成群。
土改时期,是群众性文化艺术的新起点。当时,梨树区仅有的 8个村都办起了剧团。除演
出小型话剧、歌剧外,还有二人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曲艺,很受欢迎。
春节期间,各村都组织秧歌队,扭秧歌、踩高跷、跑旱船、耍龙灯,热闹非常。
解放以后,党和政府从各方面给群众文化生活创造了条件,使本区群众文化艺术水平有了
很大提高。群众性的文艺创作硕果累累,争芳吐艳。
六十年代初期,我区创作并演出的表演唱“练兵场上一家人”在参加全市文艺汇演中受到
群众的好评,《鸡西日报》还刊登了表演唱的词曲及演出剧照,自编的小话剧“羊连长”在本
区舞台上演后,深受群众喜爱。
“文化大革命”中,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活动,被盛行一时的红卫兵文艺所代替。代之而起
的全民性的跳“忠字舞”、唱“语录歌”、学“样板戏”等活动。其活动范围之广,参加人数
之多,举办规模之大,表现形式之“左”,可谓是空前绝后。
“文化大革命”之后,本地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迎来了第二个春天,业余剧团巡回演出,
业余演员的演唱被鸡西电视台录制、播放。业余作者创作的歌曲,有的被广播电台选为每周一
歌进行演唱,有的在省、市级文艺刊物上登载,有的在演出中被评为优秀作品,为本区人民的
群众艺术活动增添了光彩。
1979年以后,每年春节期间,家家户户悬灯结彩,制作各式各样彩灯,供人欣赏,特别在
元宵节期问,在区政府附近的邮政街,举办大型灯展。参加展出的各种彩灯,形式多样,造型
精美新奇。有古色古香的官灯,有半自动的走马灯,还有自动的龙灯、鸟灯、兽类灯等,千姿
百态,斗艳争奇,五颜六色,闪闪发光,在继承传统民间艺术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深受
群众欣赏。1984年除灯展外,并制做了部分冰灯摆在区政府街道两旁,倍受群众欢迎。每年元
宵节的灯展评奖和秧歌比赛交织在一起,参观群众,可达数万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