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姻
第二节 婚姻
关于婚姻事项,解放前有新制、旧制之分。街镇有用新制者,乡村多用旧制。先以媒妁商
订、有自幼以父母之命订婚的曰“娃娃亲”:有年稍长以父母之命与自主参半者曰“爱好结亲”;
有女家无度男家以厚币定婚者, 不管男女岁数相差多少而成婚者。 定妥后男家往女家吃酒叫
“过小礼”;在结婚前一月之内又行一次,叫“过大礼”,也有两次并为一次者。合卺之日,
女家三亲六故齐往男家吃酒叫“送亲”。男家亲故同宴会庆贺叫“赶礼”。在结婚仪式上,亦
分新旧两类。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 均以旧式为主,即黎明前后,选定吉时, 新郎先往女家迎亲叫
“迎亲”。即以乘轿、或乘车,鼓吹相随,新郎不去迎亲时叫“等亲”。男家遣以老妪曰“娶
亲婆”,女家亦遣以老妪曰“送亲婆”,相同扶持新人上轿或上车,至男家列有香案,新人下
轿,男女同至案前行三叩礼曰“拜天地”或“拜堂”。司仪人唱曰新人住上掺,步步保平安,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正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拜后扶新人入室“坐福”,
至午饭后,诸所毕事。
旧社会重男轻女,一夫多妻者大有人在,不但受法律保护,而且倍受赞场。一夫多妻者大
都是官宦士绅之家,多妻妾者有二、三人,甚至五、六人。年紧相差悬殊,主要以钱势许之。
新中国建立前后,“拜堂”仪式有所改进称新式结婚典礼。一般在午前,有男女双方主婚
人、专聘尊长或请男方单位领导人为证婚人,介绍人,并有男女宾相,司仪成礼,事毕宴会,
招待女家、宾客亲友。在“文化大革命”后,由于人民群众对毛主席的尊敬,在结婚仪式上,
增加了新的内容。挂有国旗和毛主席像,新人除向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致敬外,首先向国
旗和毛主席像致敬,由证婚人、主婚人、介绍人、来宾讲话外,新郎新妇也要讲话,还有证婚
人读“结婚证书”、学习“毛主席语录”和交换实物等新内容。仪式结束后,男女宾相引新人
入新房。开始招待“娘家客人”和亲友。
把接“新娘”的坐轿、坐大车改为步行。骑自行车甚至目前乘汽车。随着交通工具之变化
而变化。
建国后,新婚姻法公布,处于新旧交替时代,由于封建残余思想尚未肃清,延用旧式新制
的婚姻制度时间较长。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绝大部分妇女走向社会,对个人婚姻,摆脱
了家庭的束缚。通过自由恋爱,互相了解等过程;有的虽未通过自由恋爱,一般也相互了解。
由男方请介绍人赴女方说媒,也有少数由女方找介绍到男方说媒的,经男女双方家长同意,更
主要是男女双方本人同意后,由媒人约定双方确定“过礼”,由男方家长到女家吃酒,并给女
家“过礼钱”,做为女方嫁妆费。
文化大革命前,结婚时备以糖、茶、烟、瓜子等食品招待之。“文化大革命”后期结婚宴
客之风盛行,习以为常,有人认为,结婚不办没有排场。1968年至1969年,红卫兵对此认为是
四旧必须制止。1970年以后,曾一度结婚不宴了。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之风,暂被制止。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生活提高了,结婚置家俱,排宴之风,重新兴起。1982年,区团委
曾号召青年,按新事新办的方法进行集体婚礼,对抵制大办喜事起到较大作用。但由于人民生
活的不断提高,结婚时大制家俱和大办喜事的现象仍很盛行。
结婚日,大多是星期天或节假日。尤为佳者遇上双月双日为好,已相沿成习。如1985年10
月6日,阳历、阴历均为双月双日,仅本区管辖内结婚竟达百余家。又如1977年12月 22日,是
一年最后一个双月双日又是星期天,为躲过次年禁忌的“闰月年”求得吉利万事如意,这天结
婚者达500户,仅做腰带红布,抢购一空,厨师被请光。
近来由于自由恋爱结合者,不要结婚彩礼的也屡见不鲜。举行旧结婚仪式,已基本取消。
采取旅行结婚者也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在提倡,旅行结婚将是今后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