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舍己救人
第三节 舍己救人
1981年3月2日下午,梨树镇人民公社武装部长马彦林在组织民兵进行手榴弹实弹训练时,
民兵周贤良精神紧张,缺乏经验,将已拉火的手榴弹甩到身后一米远的地方。马彦林迅速冲上
前去,一面将周贤良推倒,一面抓起手榴弹,刚出手就在空中爆炸,使很多民兵脱离了危险,
马彦林同志头部射进弹片,身负重伤。
在这以前,马彦林曾先后三次在投弹场地用身体掩护民兵的安全,曾多次受到区社领导的
表扬。
此事发生后,区委、区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全区人民向马彦林同志学习,学习他舍己为人
的高贵品质,和大无畏精神。
1981年8月8日牡丹江军分了给马彦林记二等功。
同年8月 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为嘉奖马彦林同志舍己教人的革命精神, 特发黑政发
〔1981〕173号嘉奖令,通令嘉奖。并晋升一级工资。
为了鼓励,表彰马彦林同志的舍己救人精神,鸡西市委授予他优秀共产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