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土地

第二节 土地



本区境内,在各条河流两岸形成冲积小平原,以及山间谷地、缓坡慢岗上,均有丰富的宜农土
地资源,总面积45643公顷。这些土地土质肥沃,适于农业生产。从50年代起先后开垦荒地
54775亩,尚有大片可耕地可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