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历史沿革
第二篇 建置
第一章 历史沿革
据伊春市文物普查队1984年普查资料记载,在友好城区南郊1公里汤旺河右岸二级台地
上的遗址(现已被破坏,大部份开垦为耕地),分别发现有青铜器时代的黑红褐陶片;铁器时代
的手制夹沙衣陶片和红褐陶片;金代的轮制黑泥质陶片。说明本地区早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
即有人类活动。
清代中叶前,因朝廷明令实施禁垦,百里林海渺无人烟。至清末,因帝俄入侵东北,清政府
撤消禁令,方有少数鄂伦春族猎民移居在汤旺河东岸和双子河下游两岸,以守猎捕鱼为生。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居民逐渐增多,形成了自然村落。汤旺河东岸的“苏联屯”(现青
山二队)居住有五六户苏联侨民、40多户汉族和24户不定居的鄂伦春猎民。
1936年,东北抗联三、六军在这里同日本侵略者进行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并在半拉青山一
带建立了后方军事营地。
1938年,日本滨井众志公司进入双子河西岸,开始对林木资源进行掠夺式采伐。到1940
年在罗圈河下游,汤旺河南岸半拉青山一带建立5座大木营。
1943年,伪汤原县在对山农场处设山林警察大队。
1948年春,南岔林务局在双子河建第五作业所。
1951年6月6日建立双子河森林工业机械化分局。
1953年1月18日,建立过岭河森林工业分局。当年,正值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签订三周年,故将过岭河局改为友好森林工业分局,取中苏两国和平友好之意。
1953年7月,友、双两局同时改为森林工业局,隶属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伊春分局。
1958年4月,友、双两局同时改为林业局,直属伊春林业管理局。
1958年2月8日,建立双子河区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委)。同年12月28日建立双
子河人民公社,与区人委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其间,双子河行政区(公社)管辖双子河、友好、红
山(上甘岭)3个林业地区。
1964年8月,实行政企合一。本月14日双子河区人委(公社)和双子河林业局合并称双子
河区(林业局)。本月,建立友好区人委,与友好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称友好区(林业局)。
1967年11月24日,双子河区人委(林业局)改称双子河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1月28日,友好区人委(林业局)改称友好区革命委员会。
1969年11月18日,双子河区并入友好区。同时,友、双两局合并称友好林业局。
1979年1月,友好区革命委员会改称友好区人民政府(友好林业局),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