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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

第二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区域



友好行政区系伊春市辖区,但林业施业区的小兴安岭北坡奋斗、岭峰、翠北、翠巍4场属逊
克县行政区域。
1951年,双子河森工机械化分局建局时,总面积为1263平方公里。
1967年11月7日,经林业部军管会(1967年)军林管基设字4号文件决定,将沾河林业局
的东、西都鲁河流域(逊克县境)的两个林场463平方公里划给双子河林业局经营,划后双子河
局总面积为1726平方公里。
经1968年资源普查,总面积为1663平方公里。
1953年原友好森工分局建局时,面积为1037平方公里。
1958年,经国家林业部召开的经营调查会议决定,将小兴安岭北坡的库尔滨河、西马鲁河
上游(逊春县境)的2、4、6林班共593平方公里,划给友好林业局经营,划后友好林业局总面积
为1630平方公里。经1968年资源普查,总面积为1744平方公里。
1969年11月份,双子河区(局)与友好区(局)合并,合并后友好区(局)总面积为3407平
方公里。
1975年,经伊春林业管理局批准,将友好林业局的红旗林场(逊克县境)划给上甘岭局,面
积为154平方公里,将原克林局(逊克县境)的向阳、山峰、跃进、风桦、上游等5个林场划给友
好林业局经营,面积为871平方公里。友好区(局)划出划入后的总面积为4124平方公里。
1976年,经森林资源普查,友好林业局总面积为4131平方公里。
1978年:经伊春林业管理局批准,将克林局划给友好林业局的5个林场又划给上甘岭和
红星林业局,划出后友好林业局总面积为3260平方公里。
1984年,经伊春林业管理局批准,将友好局的朝阳和青杨经营林场一部份林地划结友好
木材综合加工厂,面积为91平方公里,划出后友好局总面积为3169平方公里。
至1985年,友好区行政区划总面积为2366平方公里,友好林业局施业区总面积为3169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