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朝阳经营林场
第九节 朝阳经营林场
朝阳经营林场场址位于局址东北部3公里处。行政设居民委员会,归属铁兴街道办事处。
施业区东邻上甘岭林业局,南依乌马河林业局,西接中心经营林场,北靠青杨经营林场。地势
东、南高,中间低形成“三河”冲积平原地带,是本区海拔较低地区。总面积14024公顷,森林覆
盖率为37.1%。全年无霜期115天左右。
该场建于1955年,当时称友好林管区苗圃,1957年改称朝阳河伐木场,1958年改称友好
苗圃,1963年改为朝阳营林所,1966年改称朝阳经营所。因场址地处友好城区北山脚下友好河
东岸亩地位,故得名“朝阳”。1976年改为朝阳林场,1977年改称朝阳经营林场,至今。
该场以营造林和苗木生产为主,有营林、育苗、综合利用3个段和机械、护林、后勤3个队。
主要树种以落叶松为多,约占25%,白桦和柞树次之,约各占20%,其它为冷杉、椴树、枫
桦、色树、黑桦等。
该场是伊春市5个现代标准化苗圃之一,即省级标准化苗圃。担负着全局部分林场的造
林苗木供应。培育的苗木主要有红松、落叶松、水曲柳等。
该场有耕地270亩,除种植蔬菜外,还种植部分粮食作物。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该场于1983年曾实行无固定工资等级的制度。在干部使用上,场行
政领导实行招标答辩的方法,经选举任用一名知识青年当副场长。
该场苗圃规划合理,场区与苗圃连成一体,犹如美丽的公园,置于场区之中,使人心旷神
恰。在“两个文明”建设活动中,该场注重了场区建设。在山水花木掩映衬托下,办公楼、俱乐部
等建筑整齐地排列着。场区主要人行道镶嵌着水泥予制块,场区四周围着着色的铁栅栏。1984
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