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森林资源开发
第一章 森林资源
第一节 森林资源开发
1938年,日本滨井众志公司进入双子河的中下游,开始掠夺式采伐。到1940年在罗圈河
下游、汤旺河南岸半拉青山一带建立五座大木营(罗圈河下游两座、汤旺河岸两座、半拉青山一
座),每座木营有二三百人。至今,在石头河尚有当时流送木材水闸的遗迹。
1948年,南岔林务局在双子河建第五作业所,采伐作业地点在半拉青山。
1951年建双子河森林工业机械化分局,1953年建友好森林工业分局(建局时,均据伊春森
林工业管理局1950—1951年森林调查资料),开始对森林资源进行大规模开发利用。
双子河、友好两局建局后,森林资源开发顺序是由近及远:
35年来,经历了一个由最初单一的木材生产发展到1958年后采育统管的经营体制。1961
年后特别是1964年提出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后,逐步发展成为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
综合利用,多种经营,亦工亦农,全面发展的林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