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营林生产
第二章 营林生产
1958年4月前,两局营林生产由森林经营部门负责。森林经营与森工生产合并后,由林业
与营林科统管营林生产。1963年营林科改制营林处后,配备更新、育苗、资源、林政、营林机械
等技职人员,由1名技术员负责全面营林生产技术工作。各林场(所)相应配备更新、育苗、林
政等技职人员,生产场(所)长抓营林全面工作,分别制订各自的岗位责任制。1964年,开始贯
彻国家提出的“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两局把营林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配备营林工人
1478人(双子河局735人,友好局743人),营林管理干部(包括技术干部)240多人。在造林期
间,两局以党政领导为主各自组成会战指挥部,机关干部全力以赴参加,各场所成立与局对口
的会战指挥部,干部跟班生产,包工组、包任务、包质量、包安全等,加强管理工作。会战期间,集
中领导,统一指挥,层层把关,每日早晚召开工组长会,技术员碰头会,汇报战果,部署生产,落
实任务。
“文化大革命”期间,营林生产是年年造林不成林。
1980年,在友谊林场试行“更新造林七定五保奖惩责任制”。
1982年,在部分林场推行“更新造林定包奖惩责任制”。
1983年3月,在友谊经营林场总结定包成果:该场定包面积5528亩,面积保存率为
95.7%,超过历史最好水平,获得奖金11567.34元。1983年,更新造林定包奖惩责任制在全局
铺开,由林场职能人员直接抓营林生产定包给集体和个人。
1985年3月,在更新造林定包奖惩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以树种、地类、标准株数
为依据的更新造林定价承包办法。
当年,全局更新造林定包人数达3000余人,集体承包占70%,个人承包占30%。检查全
局定包成功面积65276亩,其中:红松14152亩;云杉5532亩;落叶松45592亩。保存率:红松
93%;云杉90%;落叶松94.1%。
到1985年末,据营林普查,全局共累计更新造林总面积96592公顷,保存面积24200公
顷,面积保存率25.1%。其中;已成林面积11610公顷,占保存面积的48%。采伐迹地更新面
积81320公顷,占更新造林总面积的84.2%,保存面积16302公顷,面积保存率20%,其中:已
成林面积9757公顷,占迹地更新保存面积的59.9%;其它立地类型造林(包括水湿地、荒山荒
地、林分改良)15272公顷,占更新造林总面积的15.8%,保存面积7898公顷,面积保存率
51.7%,其中:已成林面积1853公顷,占草原造林保存面积的23.5%。
从更新造林面积保存率看,以落叶松为主的其它立地类型造林保存率高于采伐迹地重新。
因为落叶松成活率较高所致;采伐迹地更新保存率低,原因是红松等慢生树种比重大,加之幼
林抚育年限少,技术管理较差,故保存率较低。到1985年来。尚有迹地13392公顷未更新。
1962——1985年,森林抚育总面积52848公顷,其中:人工林面积4146公顷,占总面积的
7.85%,天然林面积48702公顷,占总面积的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