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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三项普查

第四节 三项普查



一、营林更新普查
1964年,双子河局根据伊春林业管理局(63)经吕字第1219号文件规定的精神,首次进行
森林更新普查工作。
友、双两局合并后,于1970、1974、1979、1985年先后进行4次更新复查。
1985年的更新复查,共组织130余人,并有林场人员配合,于6月末开始,8月末结束外业
调查,于翌年3月完成内业任务。
普查方法:1964年根据自行调查设计图纸确定地点、面积,而1970年之后的几次复查均
用航测照片确定地点、面积,并通过人工进行现地核对,采用机械样方确定成活率、保存率等项
因子。
二、森林资源普查
1968年,友、好两局分别进行森林资源普查。经过普查:双子河局总面积为166257公顷,
比原有面积少6390公顷,友好局总面积为174432公顷,比原有增加11360公顷。
1976年,根据国家农林部的要求,于本年4—8月进行第二次森林资林资源普查,普查后
总面积为413095公顷。共区划808个林班,从中心林场的1林班起,到朝阳林场的808林班
止。
森林资源普查内容:①各林场经营的各类土地面积及各类森林蓄积量和复被率;②人工林
面积、蓄积量;③四旁绿化和散生木的调查;④各类林分的自然生长量、枯损量、森林更新等调
查。
普查方法:采用分层抽样调查,在林分类型调查对象中,抽出一定数量的样地进行测量和
调查,以推算全林的株数、蓄积和各项因子。分层抽样前,利用航测照片进行室内区划设计。
三、林业土壤普查
本局于1983年开始进行土壤普查工作,8-9月完成了外业调查,至1984年10月完成内
业任务。普查中,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和《黑龙江省林业土壤普查暂行技
术规程》进行的。并采用航片判读和野外实测相结合的方法。共详查211个林班,面积为
101990公顷,占全局施业区总面积的42%。
野外实地详查方法:按已设计的详查林班工作线,自起点用罗盘仪定向,确定立剖面和定
界剖面,并按规定挖出剖面,深达母质层,作好剖面记录采集纸盒标本,逐层取样,以便进行分
析化验。
内业资料整理:首先校正各土壤剖面的层次和分类命名,修整野外记录,进行各土壤类型
比土,登记各类型土壤性态特征统计表,汇总全施业区各类土壤类型的分布。然后,根据已整理
出的资料和外业详述查后的修正草图,校正航片上的土班界,并转绘到地形图,按土班、林班、场
所、林业局的顺序逐级汇总,编制各类土壤面积统计表,(普查结果,详见《自然地理》篇)。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