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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采伐

第二节 采伐



一、采伐方式
本局采伐方式,历经变革,尽管名称多种,总的为择伐和皆伐两大种类。具体经历了四个阶
段:
第一阶段:1952——1955年,实行径级择伐。这种采伐方式,按不同树种规定不同径级进
行择伐,对病体树不分树种,不分径级一律采伐。每公顷保留母树15一20株左右。采后及时对
伐区进行清理,依靠天然更新。
第二阶段:1956——1962年,实行皆伐。1955年9月,双子河局在石头河(第五伐木场)一
伐区首次进行了46公顷的横带式主伐实验。1956年始,根据国家林业部颁发的《国有林主伐
试行规程》规定,本林区普遍实行连续带状皆伐。带宽有200、250、300米,伐带内保留团状母
树群。
1957年,双子河局四伐木场因地制宜地创造40-60米不等形采伐带经验,之后在全局推
行。不等形采伐带,根据树高和自然地形划分采伐带,宽不超过60米,长超过260米。采伐时
按照40—60米不等形的采伐带,先采带中央12米宽的地方,其中央3米为枝丫带,两侧4.5
米为集材道。当拖拉机将12米带内的木材集完后,采伐工又回到带的一侧按照横带式的采伐
方式采伐,树倒向与集材道成一相应角度。
1958年,按省林业厅规定,统一实行不等带间隔团状皆伐方式,即林班内采50米留100
米或采70米留130米。
1960年,按修订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规定,所进行的隔带皆伐、连续带状皆伐、窄带
皆伐、块状皆伐、顺序皆伐等采伐方式都要保留母树和幼树。采后清理林场,促进天然更新。
第三阶段:1963——1973年,实行采育兼顾伐。此方式原系乌敏河林业局创造,双子河局
于1963年开始推广,友好局于1964年正式采用。其特点是:采后保留郁闭度0.3以上;或健
状目的树种300株以上;或幼树、幼苗3000株以上,三项指标达到一项即为合格。把病体树、
“老头树”及过熟木采掉,把中小径木和有生长前途的树木保留下来。对天窗空地、集材道,进行
人工补植。
1963年,中国科学院、林业部、东北林业总局、伊春林管局联合工作组,在友好局春明林场
进行红松岗采育兼顾伐试点。林业部副部长梁昌武、杨天放,劳动部长马文端,林业部木材生产
局长杨延森等,曾亲临林场检查指导。1964年,伊春林管局在友好局召开现场会,推广春明林
场的试点经检。
1964年6月,在“采育兼顾伐”的基础上,推广东风林业局“采育双包制”的经验。为了保证
“采”和“留”的标准,双子河局工人在实践中总结出采育兼顾“三字诀”,即;查大树,算出材;数
幼树,设计好;定带宽,划小号。采三次,先砍大;再间密,伤伐掉;防砸幼,倒向好。集材道,四米
宽;迎门杠,钉子树;路侧乔,暂留着。拖拉机,不下道;单根抽,拐必造;遇幼树,保护好。三分梢,
皆除掉;枝和叶,散放着;堆积好,不压苗。采前移,集后造,天窗处,栽植到;间补育,定做好。
1965年7月,国务院第七办公室(农办)郝主任带领的调查组,对友好林业局春明、白桦、
胜利、双兴岭等林场的采育兼顾伐的采伐方式,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其内容节录如下:
友好局实行采育兼顾伐,经春明林场试点后于1964年6月在全局推广,至1965年7月,
全局实行这种采伐方式的林地面积为1670公顷,占历年采伐总面积的81%。开始实行时,由
于当时从皆伐转向采育兼顾伐,缺乏经验,曾普遍发生采伐多保留少的现象。后来实行划号采
伐方法,将12厘米以上林木全部划号,规定采、留标记,但因技术措施没有跟上,规定保留的树
因阻碍采集作业仍不能不采,或被倒木碰撞仍保不住,还是采的多留的少。1965年初,经管理
局检查,强调了郁闭度和保留株数,并在措施上改由工人掌握哪些留,哪些采,但工人为了保持
郁闭度,甚至把胸高直径50厘米以上的成过熟木也保留下来,采后每公项林木蓄积量仍留有
100-200立方米,应采未采林木达70余立方米。1965年5月间,国家林业部木材生产局长杨
延森和伊春林管局副局长崔忠贤来本局检查时指出,不能怕出天窗而留成过熟林木,并作出了
“样板田”(示范样地),从此,采伐后保留的大径级林木虽然减少了,但因缺乏具体的采、留标
准,工人不易掌握,保留林木仍有偏多现象。
附调查表:
第四阶段:1974--1985年,实行采育择伐。根据国家农林部1973年10月颁发的《森林采
伐更新规程》,对成熟林的采伐方式,主要实行采育择伐,其采伐强度不大于伐前立木蓄积量的
60%,伐后林分郁闭度保留0.4以上,每公顷均匀保留8厘米以上健壮目的树种300株以上。
同时因地因林制宜地实行了经营择伐、二次渐伐和小面积皆伐等方式。1977年,黑龙江省《森
林采伐更新规程实施细则》规定8种采伐方式,即:采育择伐、经营择伐、二次渐伐、小面积皆
伐、条件皆伐、郁闭度择伐、一次采育伐、扶育采伐。本局主要实行采育择伐、二次渐伐、条件皆
伐和扶育采伐等4种方式。
二、采伐作业
(一)手工采伐
“日伪”时期的掠夺式砍伐方式,均以大肚子锯(亦称“快马子”锯)为采伐、造材工具。用大
肚子锯采伐,两个人一道锯站着作业,伐根一般为70--100厘米。造材后,只要中间段的4--8
米,其余全部扔掉。至今,在石头河老八场、老扶育站沟里和43公里等地,仍残存“日伪”时期
砍伐的红松伐根。
双子河局建局初期,仍用大肚子锯采伐。但当时正在推广全国特等劳动模范刘金贵“降低
伐根,一面倒”的采伐经验,对采伐作业提出了新的规定,要求采伐工单腿跪立采伐,伐根一律
在20厘米左右。
1952年冬,双子河局开始推广使用弯把子锯采伐造材技术。当年采伐4000多公顷,伐根
平均66厘米,最高18厘米。
1953年,友、双两局较普遍应用弯把子锯采伐造材。用弯把子锯采伐由1人操作,平均日
产4—8立方米,比大肚子锯提高工效一倍。其采伐姿势,依据树干附近地势条件,分别采取坐
式、单腿跪式,并以抽片、留弦、加楔等方法控制树倒方向。锉锯工具由原来的三角锉改为平刀
锉。双子河局伐木工人李成林根据树种和季节,创造了弯把子锯大三棱、小三棱锉锯法,提高工
效27.8%,并在全局推广使用。
是年,友好局由于没有合理采伐,致使1000多公顷林地遭到破环。1954年,为了吸取
1953年的教训,专门成立了百余人的扶育队,把丢掉的木材清理出1万多立方米。同年6-8
月间,在中间站(广川)举办了采伐工训练班,分3期轮训166名采伐工,主要学习采伐技术规
程和采伐方案,结合学习弯把子锯锉锯法,到现场实习,使之掌握了降低伐根、利用梢头木和控
制树倒方向等项技术。本年冬季,友好局采伐技术明显提高,伐很平均在几厘米左右,最低达
5厘米。
至1964年,本林区生伐生产彻底摆脱了手工采伐作业。
(二)机械采伐
电锯采伐:1953年,伊春森工管理局在双子河局首次进行哈林电锯采伐试验,其效率比
弯把子锯提高10倍之多。此类电锯体积大,由两人肩挎背带抬着作业。
1956年,友、双两局先后使用K-5电锯采伐。此锯由单人使用,操纵方法简单,深受伐木
工欢迎。本年,双子河局以电锯采伐平均日班产量42.6立方米,其中第6伐木场年平均日产
量60立方米,翌年提高到80立方米,其作法:在俄区固定有三分之一的电缆线,并尽量多设电
缆插销,以减少移动次数。
本局以K-5电锯采伐沿用至1965年。
油锯采伐 1955年,两局开始使用油锯采伐。当年,投产油锯38台(其中友局17台)。机
械采伐比重:友好局为43.67%,双子河局为53.6%。油锯采伐,初期以3人为一组,锯手为组
长,并负责机械原始记录、保养、排除故障、安全生产等;副件协助工作,并保管工具;辅助工负
责抽片、加楔、使用掌杆等。1962年之后,两局较普遍使用油锯采伐。
初用油据采伐时,由于操作技术不熟,常常发生夹锯、反楂、灭火、坏零件等事故,停工时间
多,达不到生产定额,工人中一度出现反机械化情绪,甚至有人要以弯把子锯和油锯比赛。1956
年春,友好局总结推广了第十一伐木场油锯采伐“两平、三难、四不”的经验,即:锯端子,锯口与
上下楂平;下锯、留弦、倒向准;不准用锯的小头下锯,夹锯时不加大油门,机关过热不准用冰雪
冷却,机关发动时不上油。伐根降到零。采用皆伐方式,日班最高产量达88.3立方米,比定额
提高41.7%。此经验在伊春森工系统先进生产者大会上介绍推广。
采伐倒向“人字形”1957年,开始推行采伐倒向“人字形”的作业方式。当年三、四月间国
家林业部木材生产局长阎久祥带领工作组在友好探索“采伐倒向”等森林经营诸方面之经验,
本年8月在第十伐木场组织全局性的采伐技术表演,之后,总结推广了第七伐木场采伐倒向
“人字形”的经验,即:采伐倒向与集材道运出方向成45度角。具体方法是,依据山形地势条件和
树木自然倒向,掌握树倒方向:自然倒向与集材道成“人字形”的树木,采伐时只砍上额,木加楔
留弦;自然倒向与集材道运出方向成60-70度角时,采伐时首先挂耳留弦,加楔1--2个;自然
倒向与集材道成80--90度角时(横山倒)采伐时,挂耳留弦、抽片并加大锯楔2--3个;采伐迎山
倒树木时,砍好下额,加大锯楔1--2个;严重搭挂和切身较大树木,则利用拖拉机绞盘机钢丝
绳拉挂,确保安全生产。此项经验的基本要素沿用至今。
1980年之后,遵照国家林业部《伐区生产技术手册》中所规定的采伐技术14条标准进行
采伐。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