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计工作
第三节 统计工作
建局以来,统计管理在计划科设统计组,主管综合分析、产品、劳动工资等统计工作。
一、统计报表制度:
1951—一1954年,两局山上是原木生产,统计项目比较复杂,木材生产各段都按材树种统
计。1956年之前,两局由计划科统计员向基层要电快日报,并向管理局报五日电快报。计划科
设统计台帐,月末汇总上报产量月报。劳动工资、机械设备、准备作业等项目由基层上报月报,
林业局汇总上报。1957年之后两局日产量由局调度收集,计划科对产量报表亦改为月报,一直
延续至今。
综合统计分析始终未配专人,1961年以前两局只是在年报上提供部份文字说明,本企业
领导和有关部门所需数字均到计划科查找,很不方便。1962年之后,计统科除了上报报表外,
每月整理1次统计数字并装订成册发给有关部门和领导作为经济分析资料,年度搞一本汇总
资料,为分析经济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统计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是统计的基础资料,统计数字正确与否主要取决于原始记录是否健全。产品产量
的原始记录,1956年以前两局林场依据验收单下台帐,并汇总整理其他各工序的数字,月报给
林业局。1957年以后,山上实行木材检验小票制,小工队根据小票产量日报给林场统计人员,
设统计台帐,月终汇总上报。机械设备运用原始记录设有行车日记,每日由司机长记录,月末由
机械员整理报给林场统计人员。劳动工资原始记录,设有考勤记录单,各工组长记工,月末整理
后报给统计人员。劳动工资,依据工票整理分类后汇总上报给林业局。1969-1977年,由于管
理粗放,工资制度上的“大锅饭”,只凭考勤记录,按出勤开支,其他统计数字没有可靠依据,不
全不实。
1975年之后,木材产品实行贮木场一次验收,验收数字由局返给林场,由林场根据返回的
数字按小工队下台帐,作为小工队分配依据。其它工序及准备作业依据月末验收小票数字为
准。机械设备运用“文革”以前记行车日记,而改为计时工资制后又流于形式,记不记照发油脂
燃材料。现在由机械员掌握,以记帐形式,月终报给统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