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营林生产质量管理
第二节 营林生产质量管理
建局初,两局更新造林任务由林管区负责。为提高造林质量,对参加造林人员事先进行技
术培训,提出质量要求。造林开始时,每个造林小组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随造随检查,不合格
者返工重造,并采取逐穴验收方法,使造林栽植合格率达到98%以上。造林作业方法和质量要
求是:“挖大坑,栽当中,培好土,踩实层”。
1958年,两局营林生产贯彻以人工更新为主,人工更新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
针。由于当时推广苏联大面积皆伐作业经验,更新造林任务大,完成造林任务主要靠“大会战”。
造林不讲科学,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栽植,造林质量不合要求,出现了“一锹一镐,抬腿就跑”“栽
在我,活在它,完成任务要钱花”的只管完成造林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友好局有的林场十几
名工人,1天完成造林3000亩,经过检查没有一株成活。多数林场造林后的林地是“一年青,二
年黄,三年见阎王”。
1962年,开始执行伊春林管局制定的更新造林作业质量5级验收制度。
1.管理局检查验收,每个局分别验收3个林场,每个林场验收2-3个小班或工组。
2.林业局造林结束后由主管营林局长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冬林场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验
收合格者发给林场造林合格证。
3.各林场造林期间由林场主管营林主任、段长、技术员及工组长组成造林作业检查骏收
小组。验收小组,每天深入造林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每5天对各工组造林地进行
全面检查,不合格者限期返工;造林结束5天内分别对造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合格者发给工
段、工组造林验收合格证。
4.营林工段的段长、技术员、技工(验收员)坚持边作业、边指导和次日验收的检查验收制
度,合格者发给工组作业验收单,不合格者限期返工重造。
5.造林工组实行随作业、随检查、随改进,当天验收和小组成员互相检查验收制度。
1964年,两局试办营林新村,把一部份营林生产任务落实到新村的家家户户,对更新造林
实行包造、包抚育、包成林的质量管理办法。友好局提出了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细微整地,适当
密植,抚育保护,改革工具等质量要求。两局按施业区面积配备50名营林员,并划分了责任
区,既管护林又管更新造林质量检查。春季造林,坚持把住苗木管理、栽植技术、检查验收“三
关”。幼林抚育,坚持三分造七分管,提高了栽植合格率和成活率。
“文化大革命”期间,两局更新造林靠“政治挂帅”“发动群众大打人民战争”,砸乱了质量管
理制度,只求速度,不管质量,造林成活率很低,一块造林地年年造林不成林。林场没有营林专
业队伍,无专人抓质量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了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恢复
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了对营林生产的质量管理,全局配50名营林验收员,并把更新造
林质量列为考核企业的主要指标。
1983年,林业局在制定的《营林生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中规定了更新造林质量标
准:“在适地整地,适地适树的基础上要做到优质壮苗,密度合理,精心栽植,适时早育;对不利
成活的地块,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造林不见树,成活不成林的现象;对迎风、朝阳陡坡,要采用
换土、保水、防寒等造林措施,以确保成活,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低于85%的次年补植,3
年后保存率不足40%的,应予重造。”本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了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制度:
“要建立以保证质量为中心的林场主任、技术员、现场员、队长、组长、苗木调运员岗位责任制,
使各个环节互相制约;实行工组包地块、个人包行趟,分片钉牌,行趟插标,登记造册,记录更新
档案制度;工组包造林、包抚育、包成活;质量检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合格率达不到95%的
坚决返工,每小班造林结束后,技术员及时验收,填写更新台帐。”
翌年,本局更新造林制定了“七定五包一奖”生产责任制(七定:定面积、定人员、定树种、定
株数、定工具、定工资、定时间。五包:包清林、包整地、包栽苗、包抚育、包成林。一奖:承包期,
红松5年,落叶松3年,期满,保存率超过85%的受奖,每超过1株,红松奖2角钱,落叶松奖1
角钱)。为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林业企业更新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造林前,由各林场
对造林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止岗,坚持“四不造”(承包不落实不造、没有调查
设计不造、人员没经过培训不造、没有领导负责不造)。山上林场在苗木管理上实行“五专”(起
苗、选苗、包装、运苗、假植均设专人),同时做到“四不离水”(运苗、包装、假植、苗木罐等不离
水)。造林开始时,严格执行“五先五后”(先小苗后大苗、先阳坡后阴坡,先造萌动早的苗木后造
萌动晚的苗木,先造整地的地块后造边整边造的地块)。
1984--1985年,本局对更新造林质量管理主要抓四个环节:一抓提前,实行项浆造林;
二抓苗木管理,选择一、二级苗木上山,坚决杜绝孙苗、疫苗、无顶芽苗、机械操作苗上山;三抓
细致栽植,整地的采伐迹地实行穴植,沼泽地、大垅地实行窄缝栽植和三角块造林;四抓质量检
查验收,造林小组(或承包户)每月进行自检。5日进行互检,10日进行联检。林业局在造林期
间组成巡回检查组,深入林场造林地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造林结束时,组成联合
检查验收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