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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建局时,两局均设财务股,1953年7月改称财务科。1964年8月,政企合一之后,财务科
内增设农业税收业务。1970年元月,原双子河局财务并入友好局财务科。1979年财务科改名
为财务(财政)科。1983年,科内设有政府经费业务。
生产初期,各车间只配工资员,其会计核算业务归财务科。1955年起,基层单位均设立财
务管理组织,森铁、贮木场、工程处等较大的单位的工段,设有工资员。
林业局有关业务口的财务,集中管理和分口管理变更多次:
物资费用 建局初,在材料科单独设立财务,1958年精简机构时,并入财务科,1959年又
分设,至今。
教育经费 自1978年从财务科划出,在教育科设立财务组织。1984年归属教育中心,统
一管理各中小学、职工校、进修校等单位的经费。
营林财务 1979年5月前,在财务科设营林会计。1979年6月后,营林处内设立财务。主
要管理以营林为主的8个经营林场的财务核算及其营林处附属单位的经费。
基本建设资金 1978年以前,由财务科统一管理。1979年始,按上级机关核定的计划,财
务科拨款,由基建科单独管理。1983年又归回财务科,配有专职会计。
林产工业财务 1973年始,在林产科设立财务,统一管理林产工业各厂(属集体经济)财
务。1982年2月并入财务科,两个月之后,又归回林产科。1984年,重新并入财务科,统一管
理,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