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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支援重点建设

第七节 支援重点建设



本局生产之木材,除国防用材为重点供应外,并先后支援了国家重点工程、灾区及友好国
家。
1. 支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设,曾于1953年拨出红松六、八米船材380立方米。
2. 维修北京故宫,在1956年剔选红松树种,材长15米,径级40厘米以上的特殊材40立
方米。
3. 援助古马共和国建设,于1960年拨给红松六、八米船材86立方米。
4. 1963年又支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针叶电柱104立方米。
5. 修复五台山大佛寺,1974年精选红松树种的殿前柱,材长13米,径级38厘米以上,
192立方米。
6. 支援唐山地震灾区,于1976年拨出针叶等内材和小径木1410立方米。
7. 北京建筑毛主席纪念堂,1977年支拨桦木等内材450立方米。
8. 齐齐哈尔市于1982年遭到风灾、支援桩木、特等电柱共251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