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非统配材销售
第八节 非统配材销售
一、经销管理
早在1958年“大跃进”期间,少数单位加工板方材,除本局自用外,部分外运销售。“文化
大革命”期间,一度停止。1973年之后,为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将“三材”(伐区遗弃材、森铁落道
材、抚育伐材)纳入非统配材,实行分口经销。营林科(1975--1981年)经销抚育伐小径木。两个
贮木场等单位自1975年开始,自销部份锯材及成品、半成品。林产工业科1973年经销大板方
材、血胶胶合板;1978年起,经销各种规格之锯材、成品、半成品和小径木。
至1981年,由于一些基层单位借“扩大企业自主权”之名,随意出售非统配材。经销木材
的单位竟达28个,有全民的,也有集体的,直至农业队和学校。1982年7--9月,全区开展了木
材经销大检查,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层单位进行自查。全区共组织261名工
作人员,检查了39个单位,其中重点联查11个。查出销售木材拖欠款的191户,126.4万元。
转手出卖木材的10个单位。
1982年10月起,对非统配材经销,实行统一管理,一切对外订货均由森工产品经销分公
司办理。
二、主要品种及销售额
附:产成品销售表
附:小径木及一般成品销售表
三、对外联营
本着“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本局实行开放经销,先后在省外建立7处木材销售联
营公司(也称联营点)。公司由林业局(甲方)和地方(乙方)共同组成,营业人员由双方派驻。甲
方供应产品(非统配材及林产工业品),乙方设置场地、房舍。实现利润甲为7成,乙分3成,每
年合同期末结算一次。
1. 唐山木材联营公司,于1981年建立。5年共销售各类木材14304立方米,销售额553.
9万元,本局获利80.2万元。
2. 山东惠民木材联营公司。1984--1985年,售量8039立方米,销额279.6万元,盈利
33.3万元。
3. 河北抚宁木材联营公司.1984--1985年出售量为1913立方米,销售额72.3万元,获
利9.6万元。
4. 河北玉田木材联营公司。1984年9月至1985年末,出售木材2905立方米,销售额为
115.9万元,获利15.5万元。
5. 河北山海关木材联营公司。1984年9月至1985年末,销量3049立方米,销售额128万
元,盈利18.1万元。
6. 河北芦龙木材联营公司。1984年10月至1985年末,销量1809立方米,销售额69.9
万元,盈利7.1万元。
7. 河北遵化木材联营公司。1985年建立,出售木材435立方米,销售额17.8万元,获利
200元。
1981--1985年,7个经联营公司销售的各种木材达32.454立方米,平均售价381元,林业
局共获利16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