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综述

第九篇 农业

综述



友好区,是伊春林区发展农业,三个规模较大的区(局)之一。
开发前,当地仅有少数半农半猎的农家,经营着零星的小块土地,种植自用蔬菜。1949年,
解放团来此垦植,始有大面积农业生产活动。1951年,始建原黑龙江省国营十三农场。1953年,
政府动员社会浮闲人口,组建“农业新村”,从此,奠定了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
1956年,随着全国农业合作高潮的到来,郊区农业组织78%未经初级阶段,直接建成高级
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上有了畜牧业和运输、打样子等副业生产,出现早期农副业并举的局面。
是年至1958年,双子河局及友好局,先后用拖拉机开垦荒地,筹建农场。1959—1961年,开始
大批引进新式农机具;起步兴修农田防洪堤坝全面展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水利化建设。1962
年起,林业局组织机耕队,进行大面积开荒,扩大耕地面积。各企事业单位,也普遍有了自给性
菜地。1964年,城镇出现“老头”生产队,1966年,涌现出一批城镇街道家属生产队,扩大了农业
集体经济。从而,山上林场,山下城镇和郊区,企办和集体经营的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农业,走上
了全面发展时期。
“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秩序受到干扰。一度严禁生产队及限制家庭搞副业生产。企办农
场,长期采用“企业包干”的经营管理方式,造成连年亏损。1974年,撤销农场建制,实行“一场
(厂)一队”的分散经营,以求解决亏损和青年就业问题。
1975年以后,农业、蓄牧业及其它副业生产,始有好转。不断引进的和推广生产新技术,植
保和畜禽防疫及治疗工作,均有加强;农业机械基本达到配套成龙;农田水利也有新发展。渠
道、隘洪、泄洪等工程,相继建成,喷灌与滴灌技术与设备,开始应用于生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业及副业生产发展迅速。保护地生产不断扩大,庭院经济展
露锋芒。农业机械及灌溉设备,为适应小菜园、。小塑料棚、小温室生产而趋向小型化。到1983
年,全区落实了农业经济承包责任制。变集体经营为多种承包形式的分户经营。截止1985年,
农场、农业生产大队、街道家属生产队、企事业单位的农业场(队)及菜地,以及三小生产与职工
小块园田地,小猪场、小鸡场、小鱼塘、小加工作坊等,遍布全区,展现出全民、集体、个体三种经
济体制,以多种方式经营着以种植蔬菜为主,兼种其它作物,同时发展五业并举的多种经营生
产。全区农业及多种经营,总产值达1324万元,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23%,总收入为94.4万
元,农民所得62.8万元,人均收入522元,涌现出6个万元户。专业户和重点户生产,开始向
联合体发展。目前,全区农业经济正以改革的新形势,向商品化经济迈进。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