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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个体农业

第二章 经济体制与经营方式

第一节 个体农业



建国前,当地唯有少数各族猎户,时而兼种一些自用蔬菜。到1951年,在现爱国一队、曙
光一队和汤旺河东岸原“苏联”屯一带,有二十几户农户和猎户。汉族以经营小块土地种菜为
主,冬季上山套皮子;苏联侨民则以狩猎为主,间或种植菜类自用。1953年建政后,农猎分开,
政府组织猎户成立狩猎队,开始进行有组织的生产活动,兼护森林资源。翌年,个体农户迅速增
加到251户,有土地525亩。他们依靠古老的旧式农具和笨重的体力劳动,从事着蔬菜生产。
共有木轮大车145台,马207匹,牛178头,主要用做马套子或城镇运输生产。当时本地生产
的农产品仅能满足市场供应的20%。
1955年末,随着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深入贯彻落实,小农生产开始进入社会主义改造
时期,当地政府组织农民走合作化道路。有87户个体农户,按“自愿、互利,生产资料仍归个人
所有,集体劳动,换工互助”的原则,建立起9个互助组。入组户数占个体农户总户数22%,有
耕地675亩,劳力93人,大牲畜12头,仍属个体经营。1956年以后,农业合作化已走上高级农
业生产合作社阶段,个体农业随之逐渐消逝。
1983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后,一批新兴的个体农业专业户和重点户涌现出来。到1985
年“两户”发展到3100户,个体经营正以新的姿态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