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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企事业办农业场(队)

第六节 企事业办农业场(队)



1958年始,友好、双子河两局的林场、贮木场、森铁处、基建等单位,先后建起半自给性的
农业生产基地。此后,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单位,也陆续办起农业。1960年以后,部分单位的
专业生产队伍解散,废弃了大片耕地。1962--1964年,企业各单位普遍在原专业队基础上或
新开荒,成立家属生产队(或老头队)。1974年,各企业单位成立由知识青年组成的农业生产场
(队),一般称为“青年队”。同年,各林场收缴职工业余耕种的小块地,统一分配给每户3--5
分。余者归生产队。其它团体、学校办农业,至今仍有存在。1983年之后,各林场、贮木场、林产
加工厂等单位的青年队,均集体承包或承包到组,有的以出租方式,承包给青年个人。
1971年以前,各单位均以大地蔬菜栽培为主,山上各单位,仅能种植马铃薯及晚甘兰。
1972年开始,山上各场推广温室育苗和塑料大棚栽培技术。从此栽培品种逐渐增多,近几年
来,种植菜豆、白菜、黄瓜、茄子、辣椒、西红柿、韭菜等也逐年增多。1982年已有5个林场扣大
棚1.42万平方米,1983年发展到11个林场,扣大棚2.298万平方米。到1984年,大棚面积已
达2.4万平方米。
1982年以来,由于造林、水害等原因,企事业单位办农业的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由1982年
的2.9万余亩,减少到1985年的1.5万余亩。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