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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工艺美术、制镜

第十三节 工艺美术、制镜



一、工艺美术
本区工艺美术制品兴于1973年,由友好街道办事处4名街道妇女集资兴办的工艺美术
厂,当年建简易厂房80平方米。1975年扩建简易厂房90平方米,厂房总面积达170平方米。
产品项目有扎花、印字、制做锦旗。
1978年派人去大连美术厂学习制做羽毛画,增加羽毛画生产项目。1985年从业人员增加
到6人。
产值:年平均产值为7756元,最高达到11870元,最低为5600元。
1978年4月铁林街道办事处办扎花厂,制做花圈1979年由于行业重叠,产品销路不好而
下马。
1982年3月--1985年先后有4家个体工艺美术服务部开业。产品有油画、玻璃画、电烫
画、装饰画、印字、制作锦旗、制作牌匾、宣传板等。
二、制镜
1973年,新街基街道办事处新兴街几名妇女集资兴办制镜厂。1977年变为社会福利厂制
镜车间,从业人员5人,至今。
产品产量:1982年生产镜子2525片,1983年1696片,1984年7390片,1985年3039片。
原料:玻璃、化学制剂(由硝酸银、氨水、氢氧化钠合成化合剂)。
工艺:玻璃用氧化铁去污,涂氯化亚硒后用冷水和热水分别冲洗,然后用硝酸银、氨水、氢
氧化钠合成的药物涂在镜面上并将药物摇动均匀(涂四至五次药物均采取此种方法)。再用蒸
馏水冲洗后上架烘干,最后在镜子背面涂丹粉(丹粉用章丹、汽油、清油合成)。
制镜设备:磨花机2台,刨亮机1台。产品销于本区各用户,兼以代料加工。
1985年9月两家个体制镜厂开始营业。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