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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电范围及供电量

第二章 供电

第一节 供电范围及供电量




伊春市电力网供电,是通过高压输电线路,送至友好变电所,再经各条主配电线路及各条
分支配电线路,分送到各用电单位和居民用户,进行常年计划供电。
城区供电范围,从1958年起至今,镇内供电复盖面积为16平方公里;另有南至对山农场;
北到兴安和青杨林场;东到上甘岭东方红农场边界和青山一、二队等镇外5条支线。总长度44
公里。
林场供电,均是自备电站,通过自建输电线路,向各需电生产段和家属住宅,以及学校、商
店、广播站和俱乐部送电。机械检修、木材加工等生产用电,随时供应,其他一律按需电时间,定
时供电。特殊情况可随时处长供电时间。线路工程队均有自备电站。森铁沿线个别站区及村
屯,因距城区,林场较远,尚无任何供电设备。
城区供电量,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逐年增多,1965年,仅为256万度,1975年增加了522
万度,到1985年,又增加了952万度,是1965年供电量的6.8倍。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