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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沿革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沿革



一、个体商业
1952年春,双子河森工机械化分局仅有几十户职工家属,居住在双子河镇内(距伊春18
公里处)。当时,有几个商贩从外地倒运来一些烟酒糖茶。油盐酱醋、火柴、肥皂、毛巾等日常生
活必需品,在此设点贩卖。
同年初夏,随着双子河地区人口的大量增加,小型摊床发展到37个,经销范围扩大到蔬
菜、水果、糕点副食品和牙刷、牙膏、针线等日用品。个体商业虽然经营的规模较小、品种单一,
但却为当时居民生活提供了方便。
1954年盛夏,一些资金较多、经营品种较全的个体商贩,在双子河新街基一带,建起固定
的店铺,其建筑结构均系简易草泥房。“三盛福”、“庆泰合”、“仁和长”等三家店铺经营商品达
三、四百种,日销售额平均为100元以上。这些店铺的业主多属小本经营,缺少流动资金,商品
来源大部分靠亲友从哈尔滨、佳木斯等地赊欠进货。这种个体商户,在1954-1956年间最为
兴旺,1953年6月为70余户,到1955年末增加到218户。其中:百货业24户、杂货业17户、
饭馆16户、旅店12户、小食品业16户、服装店16户、摊床34户、糕点业3户、其他80户。
1956年,在全国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本区个体工商户在短期内实现了全
行业公私合营。此后,个体工商业已自然消亡。市场上只存国营、公私合营与合作商业、供销商
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工商户再次兴起。到1985年,全区已有个体商户376户,
设有三处农贸、轻工市场,从业人员达1225名。其中从事食杂业72户、饮食业46户、服务业
35户。个体工商业的发展,对补充国营商业之不足,方便群众生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合作商业
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之后,由几家食杂店联合起来,开始形成合作商业。在新街基、双子
河(老街基)、友好设立三处合作商店,从业人数25人。当时,仅有资金2000元,平日进货主要
从商业批发部赊欠和由银行少量贷款来解决。
至1982年,由于原有合作商店从业人员有的到外地另谋职业,大部份年老退休,由新一代
人接替,故将合作商店改为青年集体商店。1980年后,全区建立起16家青年集体商店。
三、国营商业
1955年4月,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定名为:伊春林区贸易公司双子河支公司(地址在现
商业科院内)。公司下设:计统、财会、业务、秘书与人事5个股,并有一个批发部和友好、双子
河、新街基3个门市部。人、财、物三权直属伊春林区贸易公司。
1956年,在新贷基建立的公私合营商店,由公私双方代表联合管理。一年后,公私合营商
店与国营商店合并,私方代表撤出资金,原私方雇用的从业人员随着商店合并转为国营职工。
初步实现了以国营商业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商业经营体系。
1956年5月,在双子河贸易公司院内成立肉食加工厂,开始屠宰生猪和肉类熟食品加工。
1957年春,贸易支公司分为食品和百货两个商店。公司下设办公室,每个商店分别在友
好、新街基、双子河务设有百货与食品门市部。
1958年5月,食品商店和百货商店合并为双子河综合商店。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双子河、友
好、新街基三个零售商店。综合商店实行经理负责制,商店的人、财、物三权直属伊春市商业局
管理。
1962年初,双子河综合商店改称双子河区商业科。下设百货商店、食品商店、蔬菜购销部
和煤建商店等4个专业化商店。商业科仍属市商业局领导。
1965年,双子河商业科下设财会、人秘、商政3个股,一个批发部,以及双子河商店、新街
基商店、甘一商店和肉食加工厂等4个基层网点。同期,原友好区成立商业科,下设计统、财
会、业务3个股。建有一个商品库、一个批发部、7个零售商店,即友好综合商店、副食部、蔬菜
部、友好加工厂商店、肉食加工厂、购销部和零点商店,由于政企合一,人、财、物三权由两个区
政府直接管理。
1968年3月,友好商业科和双子河商业科,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生产组和
清查组。
1970年7月,两个商业科合并称友好区商业科,设在原双子河商业科址。机构设有政工
组、计财组、业务组、人保组。基层单位有批发部、蔬菜站、肉食品加工厂、废品收购部和友好、双
子河、东方红、甘一、黎明、铁兴等6个城镇商店及18个林场商店。
1973年冬,商业科各组改称股,设财务、计统、业务、秘书、人保5个股。
1980年,商业科成立青年大队,安排商业职工子女就业。办起了青年汽水厂、青年商店。
1983年,商业科成立利民、旭日两个青年中心店,管理青年集体商店。当时全区已建立16
个青年集体零售商店。这些青年商店遍及城区各居民区内,经营副食和生活日常用品、五金、小
百货等商品。
1984年5月,组建友好区供销联社,将林场商店与林场商店管理部由商业科分出,有职工
120人,归属供销联社领导。
1985年初,商业科对两个批发单位进行了改革。将原批发部改为百货公司;蔬菜站改为食
品公司。百货公司与食品公司对口管理基层百货商店和副食商店的购销业务。
四、企办商业
1955年,双子河销费合作社将各伐木场小卖店移交给森工局管理。1957年春,依据省商业
厅、省联社《关于加强林区供应工作》联合通知精神,友好局成立福利科、双子河局成为生计科,
负责本企业职工家属的生活用品供应工作。1959年春,两局分别成立商业科。科内设有业务、
计财、总务3个股,下辖商品库及各林场商店。
友好局,于1955年在森铁处零点建商店,在白排林场设小卖店。并配有4节商品流动售
货车,定期到松崮、第五、第七、第十等伐木场和基建施工队等单位流动售货。1958年春,相继
在友谊、碧云、胜利、西岭、红月、春明、双兴岭、永青等林场建起林场商店。
双子河局到1958年先后在什一(自伊春起21公里)、廿五、廿七、卅七和密林、三合、罗圈
河、鸡爪河、东卡尔太、西卡尔太等处建起10个林场商店或小卖店。
1962年6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商业若干规定》的精神,伊春林区贸易公司和伊春
市商业局合并,称伊春市商业局。与此同时,企办商业分别移交给友好、双子河两个综合商店。
从此,本区商业工作形成了统一的地方国营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