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区联社经营网点
第六节 区联社经营网点
一、收购部
双子河收购部:建于1952年冬,系伊春县供销社的收购站。建站初期,县社投资2万
元,派两名职工。用400元购买新街基拥军旅社7间130平方米草泥房。做为办公室和仓库。
收购业务,以山特产品毛皮。药材为主。往外调运由县社安排。
1955年,收购站分别在红山、五营设立两个个体代购点,定期到收购站交货。由于当时林
区猎户较多,皮张、药材的收购占总收额的95%以上。
1958年,收购站隶属于双子河综合商店。同年在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设收购点一处。此
后,几次和商业分合。
1971年,收购站改为收购部。1984年始,增加了木材生产剩余物、工具把的收购业务。到
1985年末计有职工14名。收购品种57个,年购进额达34万余元,销售额达53.9万元。
友好收购部:建于1956年3月25日,在友好贮木场借用一栋草房。分设办公室与仓
库。收购的主要品种以废旧钢铁、毛皮及山特产品为主。开始只有3人,后增到9人,属双子河
商业科领导。1974年新建仓库150平方米,院内有雨搭100平方米。现有职工17名,经营品种
55种,年购进额为54.8万元,销售额84.3万元。
二、基层管理部
始建于1970年5月10日。当时是在友、双两局合并之后,以两个企办商业批发部仓库为
基础组建的林场商店管理股,股内配有4名押运员,负责各林场商店商品调运工作,根据各商
店对商品的急需,按出库数量记帐,押运保送到店。
1973年3月,管理股改称林场商店管理部,配有主任、会计员、出纳员、保管员、押运员等。
1984年5月,林场商店管理部划为区联社之后,为减少层次,便利基层,提高效率,把林场商店
管理部与区联社批发部合并,基层管理部辖属山上17个林场商店。(附:各林场商店经营情况
表)
三、供销综合商店
1973年4月,在供销社楼下建供销综合商店。初建时,只有7名职工。经营品种以小农具、
日用杂品、家用炊具、茶具为主,并有五金电器等商品300余种。至1985年,人员增加,扩大经
营范围,商品增加有农药、化肥、农膜、副食、烟酒、鞋帽、日用百货等,商品增至550多种,年销
售额40.8万元。本店经营方式,施行经济指标集体承包责任制。
四、青年供销商店
设立于1980年4月,地址在友好收购部东侧。有7名职工。主要经营日用杂品、五金电
器、农药、化肥以及小农具与农机配件等近300种商品。1981年4月将本店移交给青年队管
理。改称青年商店。经营方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同年6月又在双子河收购部建立第二青
年商店,经营品种、经营方式和第一青年商店相同。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