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物价管理

第五章 物价

第一节 物价管理



本区物价工作是从50年代初有商业网点开始的,当时在商业科内设有物价监督员,负责
商品价格监督,定期到各商店进行物价检查。同时,市场管理所对个体工商户的物价进行监督
检查,对违价者处以罚款。“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工作处于无政府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之后,为了加强物价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物价委员会,由常务副区长担任主任委员,各有
关科室(计统、商业、粮食、工业)领导参加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专职物价员负责
对全区物价的监督检查工作。
1984年,区成立物价科,并设有物价检查所,负责对农贸、轻工市场、国营、集体、个体工商
业的物价管理工作,经常进行部价抽查与定期大检查,对少数擅自提高物价的不法商贩,及时
进行批评教育和处以适量的罚款,保证了市场物价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