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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结算

第五节 结算



结算工作是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一切交易往来,大都是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建行以
来,始终把提高结算效率作为会计工作的宗旨,加快凭证传递,缩短结算在途时间,提高进帐
率,控制潜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其管理办法是异地结算、同城结算、农村结算3个方
面8种形式。
一、异地结算
主要有4种方式,即
①托收承付:其特点是监督严密,是异地商品交易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所占比重在
90%以上。
②委托收款:其特点是银行不审查拒付,不受金额起点限制,无经济合同也可以办理。现
已扩大到信用社开户的单位,成为多渠道、多种类交易异地结算的方式之一。
③汇兑 结算:其特点是手续简便,适应性广泛。虽然历史最长,但只占异地货币结算总
金额的1/5左右。
④限额结算:其特点是能加速资金周转,从1975年开始推行以来,已成为异地结算的主
要方式之一,目前,其范围只限于省内和部分外省市实行。
二、同城结算
主要有3种方式,即
①支票结算:其特点是程序简易,使用灵活,沿用已久。在同城结算总转帐笔数和金额中,
占50%左右。但由于银行在事前无法进行监督,容易发生空头支票。
②同城托收承付:其与异地托收的不同点,是不检验商品发运证明,承付期可以缩短,如
付款单位离银行较远,可延期3天。
③托收无承付:其特点是收付双方,有比较精确的计量仪器和比较固定的计算标准而不
易发生争议的单位往来。
三、农村结算
即农村付款委托书结算。是农村结算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是国营商业向农村社队收购农
副产品,委托开户银行支付款项转入社队帐户的一种结算方法。这样即有利于加强农村社队的
资金管理,也避免了银行、信用社、收购部门的帐务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