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镇绿化
第三节 城镇绿化
50年代初,城区树木繁茂。沿河两岸自然形成30——50米宽的郁闭护岸林带,生长着落
叶松、大青杨、柞树、山榆、柳树和山丁子、山里红、臭李子等浆果及灌木,风景十分秀丽。每逢夏
季,百鸟齐鸣,绿树成荫,景致壮观。后来,这些树木严遭破坏,仅几年时间被当作烧柴砍光。
60年代末期,城镇树木寥寥无几,变成光腚城,虽经多次绿化,只造不管,终不能绿树成
荫。
70年代初,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开始在厂区周围和道路两旁绿化,裁植樟子松、落叶松、
大青杨、白皮柳等树种,并精心管护,成活率很高,现已绿树成荫。
70年代末——80年代,友好区开始注重城区绿化,每年春季,组织群众义务植树。1981
年,根据中央精神,区政府成立绿化委员会,下设绿化办公室,配专职工作人员,把城区绿化列
入重要工作,并同城镇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领导,签订植树绿化责任状,实行门前三包(包
绿化、包卫生、包社会秩序)。1984年3月21日,区政府、区绿化委员会,颁发《关于加强树木花
草管理通告》,对保护和毁坏花草树木实行奖罚办法。1985年,城建环保科设园林管理站,配备
专职树木管护人员,对城镇道路、堤坝等绿化树木分片管护。城镇绿化覆盖率占10.7%,每人
平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
在城镇绿化方面,友好区(局)做出了优异成绩,1985年被伊春市绿化委员会评为植树绿
化先进区(局)。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