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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干部队伍

第四节 干部队伍



一、来源
双子河、友好建局初期,干部主要来源:一是林业三师七、八两团集体转业的干部,占干部
总数的15%。二是省委从地方各县抽调来林区支援林区开发建设部分骨干。三是从省内外林
业企业调入部分业务干部。四是由国家分配少数大中专毕业生。五是招考录取。到1958年9
月,友好局干部总数已达943人。其中招考70人,从地方及林业系统调入225人,军队转业
271人,学校分配57人,私人介绍的96人,工人提拨的244人。
1958年后的干部来源主要从工人中培养选拨和国家分配的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双子河局
1959-1961年,从工人中选拨干部235人。友好局1960-1963年从工人中选拨干部233人。
“文化大革命”后期,大中专毕业生明显减少,企业干部不足部分,均由工人代理,通称“以工代
干”。到1979年末,“以工代干”已达937人。占当时干部总数的34.8%。1980年,为583名
“以工代干”办理了转干手续,占“以工代干”的62.2%。平均年龄为30.2岁。1981年,先后为两
批“三警”(民警、刑警、户警)办理了转干手续。1985年,又为474名“以工代干”办理了转干手
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加,企业干部素质不断提高。
二、结构
1. 政治情况和文体程度
党、团员在干部队伍中的比例:
友好局1953年占53.9%,双子河局1954年占87.4%,双子河公社1960年占63.6%,
友好局1961年占61.1%,双子河局1964年占54.3%,1975年占20.6%,1985年占35.7%。
文化程度结构:
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干部在干部队伍中的比例:
1953年友好局只占0.27%,双子河局在129名党群体干部中竟无1名。1960年,双子河公
社占1.6%,1961年友好局占1.76%,1964年,双子河局占4.05%,1973年占8.8%。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职工大学、业余大学、电视大学、函授大学教育等各种途径,干部队伍
的文化素质明显提高。1985年,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干部已占干部总数的28.7%。
2. 年龄结构及工龄
50年代,干部年龄结构:1953年,友好局25岁以下占54%;26-35岁占40.8%;36-45
岁占4.9%;46岁以上干部仅占0.3%。
60年代,干部年龄:1961年,友好局25岁以下干部占15.5%;26-35岁占61.7%;36-
45岁占15.7%;46岁以上占7.1%。1964年,双子河局25岁以下干部占14.6%;26-35岁占
59.1%;36-45岁占21.6%;46岁以上占4.7%。
80年代,1985年,全区干部年龄结构为:25岁以下只占6.2%;26-30岁占12.7%;31-35
岁占19.5%;36-45岁占30.4%;46-50岁占13.5%;51-55岁占12.5%;56-60岁占
5.1%;61岁以上占0.1%。
3. 专业技术干部
本区(局)专业技术干部队伍,随着林业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而逐渐壮大。特别是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科学技术涉及到各个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巨增。
1955年,友好局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只有90人。其中技术员10人,助理技术员38人,医士
8人,护士31人,助产士2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人。1960年,各种专业技术干部129人。其
中工程技术人员56人,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71人,党校教员2人。
1973年,全区(局)计有各类专业技术干部4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95人,农业技术
员15人,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162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15人),教员197人,文艺人员
11人。1985年,专业技术干部增到920人,其基本情况附表如下:
三、干部下放劳动
1958年2月1日,友好局党委向全体干部作了“上山下乡参加劳动锻炼的动员报告”。通
过鸣放辩论,提高认识,全体干部纷纷申请下放劳动锻炼。从2月4日至4月14日先后有三
批256名干部充实基层,下放劳动。其中充实基层的71名,下放劳动锻炼的185名(其中女干
部11名),党员21名,团员48名。下放干部中,有工段长级8名,技术干部17名,一般干部
160名。下放到农场82名,森铁处25名,各林场73名,到商店当售货员5名。
1959年,经动员有95%的干部用大字报决心书和申请书的形式要求下放。自愿与批准相
结合,有100名干部充实基层劳动锻炼。
1960年10月1日至12月末,友好局机关有17名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1961年,友好局有20名机关干部下放劳动锻炼,其中,到贮木场10人,农场7人,森调队
1人,林场2人。
1962年,双子河局下放干部46名,其中支援农业15人,到木材生产第一线31人。
1962年,双子河公社有57名干部下放劳动锻炼。
1964-1965年,干部实行跟班劳动,每人发一本劳动手册,要求每月有1/3时间参加劳
动、机关干部出差、深入基层均参加劳动,基层干部跟班劳动,并在劳动手册上记载劳动时间、
劳动工种,然后由班组长签字盖章。
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1968年8月30日,双子河区革委会在
兴安成立了“五·七干校”,决定1名副主任和1名生产组长为第一批学员,并负责干校工作。
1968年冬,友好区革委会在碧云成立“五·七干校”。从此,把两区原党政机关、学校及“三权”
在上的企事业单位的绝大部分干部分期分批送去劳动。两区合并后,兴安“五·七干校”干部大
部分撤回,干校更名为战校,以知识青年为主,从事农业生产。
1970年4至6月份,兴安“五·七干校”和碧云“五·七千校”先后撤销。其干部一部分去
基层,一部分回机关,绝大部分插队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插队有两种形式;一是根据自愿可
回原籍插队落户,二是在本区青山、曙光、爱国大队及“五·七农场”插队。1970年4月有7户
8名干部回原籍,其工资规定一年照发,二年补差,三年停发。为落实干部政策,1972年6月将
这些干部接回;在本区插队的干部,有的一、二年即抽回,有的三、四年才抽回。
1972年春,伊春林业文工团的30左右名干部、演员在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锻炼后又转来
友好区,下放到青山、曙光大队及“五七农场”劳动锻炼。
1974年4月,区革委会又在原“五·七农场”二连的位置成立“五·七干校”。机关干部分
期分批去学习、劳动。干校实行“三个一面”,即一面生产,一面学习,一面调查研究。每期一年,
每批学员三、五十人不等。1977年 12月,从“五·七干校”中抽出一部分人成立区委党校。1978
年12月,党校和“五·七干校”合并,名为党干校。至此,干校以政治理论学习和培训技术业务
为主。
1976年,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干部实行轮流下放的指示,机关干部实行“三三制”,即1/3
留在机关工作,1/3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1/3与工入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月轮
流下放一批。
四、人事监察
友好局于1953年7月成立监察室,当时只有监察员1名。1954年初配备了主任。“文化大
革命”中,撤销了监察部门,在政治部中配监察工作人员1名。
双子河森工局监察室成立于1954年,1959年撤销后与人事科合署办公,为人事监察科。
人事监察部门,在不同时期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监督、检查干部对国家政策、法令的执行情
况。
友好局、双子河局建局初的监察工作主要任务是:一是配合当时运动,整顿清除把头。二是
监督检查对国家政策执行情况。
1953年,友好局共处理20名违纪干部。其中,行政处分的撤职1人,降职1人,记过4人,
警告6人,追究刑事处分的2人。
1954~1956年4月,友好局共处理各种违纪干部131人。其中法办7人,开除干部队伍9
人,撤职16人,降职14人,记过44人,警告27人。受处分的干部有局级1人,科级9人,股级
26人,一般干部81人,其他14人。
1954年,双子河局查处了违反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虚报冒领粮食的一般干部5人,其中,警
告3人,免予处分2人。
1960年,友好局全年受理各种违纪案件134件,处理了30起。其中,法办4人,撤销干部
职务的3人。双子河局本年受理各种案件64件。其中,贪污性质的50件,违法违纪的14件
结论的13件。
1976年,全区(局)检查处理各种案件8起。其中开除干部队伍留用察看2人,行政记过1
人,行政警告1人,交公安机关处理1人。
1984年,检查处理各种案件11起。其中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4人,开除干部队伍留用
察看1人,撤销职务2人,判刑3人。
1985年,检查处理各种案件7起。其中警告1人,行政记过3人,记大过1人,判缓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