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五章 工会
第一节 机构
友好局和原双子河局,建局初,工会组织按企业行政建制设立局工会和车间工会。局工会
隶属东北森林工业总工会伊春森林分总工会,车间工会隶属局工会。随行政建制升格,1953年
7月,两局工会升为分区工会(科级建制),受东北森林工业工会和伊春森林工业总工会的双重
领导。1954年,东北森林工业工会撤销,成立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工会,两局分区工会改属受黑
龙江省森林工业工会领导。1957年12月,两局工会改称中国林业工会友好分区委员会和中国
林业工会双子河分区委员会。1958年2月8日,双子河区人民委员会成立,伊春市总工会在双
子河区建立办事处,区的工会组织归属办事处领导。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组织停止
活动。1968年,两区(局)革委会设工代会,取代工会职权。1972年整顿工会组织,取消工代会。
建立友好区工会(地方工会),隶属伊春市总工会,各林场也重新建立工会。1979年,黑龙江省
林业工会成立,友好区工会又称友好林业分区工会,隶属黑龙江省林业工会和伊春市总工会的
双重领导,至今。
1953年7月以前,两局工会配1名主席和4名工作人员。改为分区工会后,双子河局设生
产工资、生活劳保、宣传、组织4个部和秘书室。友好局实行委员制,1954年12月设生产、劳
保、宣传、组织4个部和秘书室、联校。1956年,两局分区工会撤销4部1室。改为委员制至“文
化大革命”开始止。1979年,友好区工会恢复委员制。1982年,区工会设立生产、生活、女工、宣
传、组织5部和办公室,至今。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