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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第十二节 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友好区委根据中央、省、地委的指示精神,对“文革”期间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
复查,落实党的政策。区委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抽调14名工作人员。通过复查,对“文革”中
的11起大型假案全部平反;非正常死亡的41人平反昭雪;被打致残的37人进行妥善处理;对
37名被定为犯路线错误、56名被打成“走资派”和在批东风、新青经验时受迫害的11名领导干
部平反;为55名干部在职务上落实了政策;对45名在“文革”中被遣送原籍的作了妥善安置;
清理2343名干部的档案,从中剔除错误结论8631份,证言材料23554页,个人检查材料
13002页,并对这些材料按规定分别转出、交还本人和消毁。
此外,根据中央(1978)5号文件精神,对1957年左右派斗争中被划的反社会主义分子、极
右派、严重右派、中右、右言等,先后于1979、1984年进行两次复查。共复查了47人,均属于错
划错定,撤销了原处分决定。有8人恢复了党籍,3人恢复了公职,由企业重新安排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