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安局
第十七篇 政法武装
第一章 政法
第一节 公安局
一、机构
公安局 1952年2月,伊春县公安局在双子河森工局(37公里处)设立公安派出所。
1953年1月,成立双子河警察分队,同年6月,撤销公安派出所和警察分队,成立双子河
森林工业公安局。是年8月成立友好森林工业公安局。
1958年2月,成立双子河区公安局,管理双子河、友好、上甘岭三个地区的户籍和社会治
安。当年10月并入双子河林业公安局。
1959年1月,友好、双子河林业公安局分别更名为友好林业地区公安局和双子河林业地
区公安局。
1962年7月,组建双子河区(人民公社)公安局,1964年8月并入双子河林业地区公安局。
1968年1月,友好和双子河两个公安局分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机关军事管制领导
小组”接管。
1969年8月,友好区和双子河区革命委员会分别成立人民保卫组。1969年11月两个保
卫组合并,组建友好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部。
1973年8月,恢复友好林业地区公安局和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公安分局(合署),沿续至今。
派出所 1961年7月,双子河林业地区公安局成立十八派出所。同年9月,友好林业地区
公安局成立友好、团结、永青、友谊派出所。于1962年4月团结派出所并入友好派出所。
1962年2月,双子河林业地区公安局成立二十一、三合派出所。
1964年9月,双子河林业地区公安局撤销三合派出所,组建新街基派出所。
1965年5月,友好公安局成立铁兴派出所。
1966年2月,友好公安局成立红旗派出所(黎明派出所前身)。
1968年1月、2月双子河和友好公安局各派出所先后解体。
1969年8月,双子河区人民保卫组下设反修、永红、红旗保卫组。
1969年11月,友好区人民保卫部下设友好、反修保卫组。
1972年2月,恢复友好、铁兴派出所;十八、二十一、新街基派出所分别更名为反修、永红、
红旗派出所。
1972年11月,反修派出所更名为双子河派出所。
1977年8月,双子河派出所更名为十八派出所,红旗派出所更名为新街基派出所。
1980年2月,永红派出所更名为二十一派出所,新建黎明、广川、三合派出所。
1983年8月,十八派出所又改称双子河派出所,至此,共有友好、铁兴、黎明、广川、新街
基、双子河、二十一、三合等8个公安派出所。
二、社会治安管理
友好、双子河两个林业地区公安局从成立之日起,就设立了治安行政股。原双子河区(双子
河人民公社)公安分局亦有该职能机构。1953年开始在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设治安保
卫委员会,1983年起,居民委治保主任由专职干部担任。1953——1985年全区共发生治安处罚
案件3833起,其中,1953——1965年为1631起,1966——1976年为668起,1977——1985年
为1534起。在这些处罚案件中,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的有4339人次,处以治安罚款的1579
人次。
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开展以来,各种治安处罚案件明显减
少。1984年发生治安处罚案件168件,比1982年下降37.6%。
三、刑事侦察
1955——1985年,全区综合破案率为75.2%,其中1955——1965年为88.8%,1966——
1976年为69.8%,1977——1985年为68.8%。通过刑事案件的侦破,打击和预防犯罪分子的
破坏活动,保卫了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经济保卫
双子河林业地区公安局于1961年设经保股,1962年并入政保股。友好公安局于1966年
8月设经保股。两局合并后,对13个经企要害单位进行了重点保卫并采取了具体防范措施。
1982年3月1日公安局成立经济警察中队,编制56人,下设两个分队,一分队32人,驻友好
贮木场;二分队31人,驻双子河贮木场。1983年10月撤销警察中队建制。1977年——1985
年,共发生经企内部的盗窃案件9起,均已破获。经济火灾18起。
五、交通管理
友好交通警察中队,始建于1983年7月1日,配队长1人,交通警察7人。建队前的交通
管理由区交通科负责管理。
交警中队成立后,对全区驾驶员进行3次考试和复试;办驾驶技术培训班3期,577人次;
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19期,132人次;交警路检、路查、夜查5959人次,纠正违章796人次,收
缴罚款4282元。
六、消防
1976年前,本区发生火灾由伊春消防队负责扑救。1976年5月22日,成立友好消防中
队,配正、副指导员各1名,义务兵14人。备消防车1台,两节拉梯1部,挂钩梯1部及其它消
防器材。
1979年12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友好消防中队,业务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
队伊春市消防支队。
1985年7月1日,消防体制改革,变为企业公安消防队,隶属地方公安机关管理。编制50
人,配指导员1名,副队长3名。备消防车2台,水罐车1台及其它消防器材。1976——1985年
底,因火警火灾出动车辆258台次,人员1886人次。
1980年5月,公安局设消防监督股,1985年7月1日改为消防监督科。
七、边防
1972年,友好公安局在翠岗设边防民岗,配指导员、站长各1名,抽调民兵7名执行任务。
1976年成立边防股,同时将民岗改为边防检查站。配站长1名,民警6名。1985年并入广川派
出所。
边防站管理区域:管辖北岭、白桦、翠岗、翠北、翠魏等7个场、矿、工区居民点,共455户,
2047人。自1976年以来,共开出边防通行证4250张,发放边防居民证2021本。审查入境人员
123765人次,其中重点审查15418人次,避免了各类边防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