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档案
第二章 档案
友好、双子河建局初期,档案工作由文书代管。1957——1958年,两局先后成立档案室,隶
属党委办公室。各设1个专库和1套木制卷柜。配1名档案员,负责清理积存文件、资料。1960
年,两局档案室均配有专职主任,档案员各增加3人。1964年,两局增加木制卷柜17套,共藏
案卷3284卷。1969年,两区(局)档案室合并后,设库房2间,47平方米,配主任1人,档案员2
人。
1981年,成立友好区(局)档案科,配科长、档案员各1人。列为政府编制。至此,档案科既
负责区(局)机关档案管理,又负责对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
档案科现有库房2间,办公室1间,面积为70平方米。新增加铁卷柜30套,共藏案卷11
个全宗7051卷。其中:
技术档案545卷,分原友好区(局)和双子河区(局)技术档案两个全宗,9个类别,即:森林
资源、营林、伐区生产、贮木、线路桥梁、房舍、机械设备、工资定额、计划统计等。线路桥梁、房舍
档案全部在档案科;其他7类,1969年以后,均由有关部门自行管理。
文书档案4827卷,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团委、组织部、纪检委等9个全
宗,并按永久、长期、定期的保管期限分别立卷。对原双子河局、区、公社的文书档案,于1982
年销毁2572卷,现存811卷。
政治运动档案777卷(其中:原双子河部分111卷),分肃反、三反、五反、社教、一打三反、
基本路线教育、揭批查、落实政策、企业整顿等7个种类。
档案利用:1959年开始为现时工作提供档案资料600卷次。1960年利用1500卷次,其中
技档案300卷次。1964——1972年间利用较少,仅314卷次,其中技术样档案116卷次。“文化
大革命”后,为落实党的政策提供档案1347次,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1456卷次。1984年之后,
为编史修志提供利用2482卷次。自建立档案室以来,从未配备技术档案员,对全区(局)的各
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利用都受到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