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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校体育

第二节 学校体育



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全区(局)各中、小学校配有专职体育教师,每周按教学大纲要求上
体育课两节,课外体育活动两节、体育课教学以队列、徒手操、广播体操、田径、球类和滑冰为基
本内容,课外体育活动,除间操外,根据不同季节,学生利用校内体育设施,进行“打跑球”、“丢
手帕”、“拍皮球”、“跳皮筋”、“踢键子”、打篮球、排球、踢足球、单、双杠游戏活动和体育锻炼。
1956年“劳卫制”锻炼标准施行后,田径和球类活动的开展更加广泛,学校体育活动进一步
加强。1959年末统计,全局学校学生达到2—3级“劳卫制”标准人数占参加人数的15%以上。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课以队列、投弹、刺杀、射击为主要内容,部分学校还进行了野营
拉练活动。
1978年,国家体委发布《体育锻炼标准》后,“达标”活动在全区推行并成为各中、小学校体
育工作中的重要部分。1984年全区中小学“达标”者占参加人数的30%以上。
各中、小学校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均召开一次田径运动会,检阅全校学生田径运动发展
情况,并选拔出代表队参加全区田径项目比赛。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