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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章 地震防震工作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75年,海城地震后,全国震情进入高潮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向全国连续发出做好防震
工作的重要指示。友好区遵照省、地要求,立即决定由1名常委主抓,责成技术室全面负责,在
全区广泛开展地震防震工作。1976年8月,又成立了区抗震领导小组,领导全区防震工作。
1977年,正式成立地震办公室,配1名主任和两名工作人员(由技术室成员兼职)。地震办
公室隶属抗震领导小组,业务归伊春地区地震办公室指导,下属10个基层地震观测小组。当
年2月,根据省、地文件《关于加强地震防震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地地震趋势会商会与国家决
定县团结可自行预报地震的新形势,友好区决定成立地震观测站,并纳入计划择地建站。同时,
取得省地震局认可。后因建站经费紧缺而停建。
同年7月,科技科成立后,地震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增至4人。伊春市于1980
年撤销了地震机构。友好区地震办因有省级测报网点而暂保留。人员减至2人,至1982年停
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