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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称晋级

第三节 职称晋级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工作,始于1978年。当年6月,伊春地区科委派工作组来友好协
助开展职称晋级工作,共批准有技术职称者85名。其中:见习技术员转为技术员42名,补办
手续者37名(大专10名),工人技术员2名,技术员4名。
1980年9月,经区技术委员会评定,区党委第16次常委会讨论,区政府任命108名工程
技术人员晋升为助理工程师,其中:采运26名,机械32名,土木建筑9名,营林27名,林产化
工5名。线路运输3名,无线电2名,定额2名,化验1名,地震1名。
1981年4月,经市科委评定市政府任命,有13名助理工程师晋升为工程师。其中:营林
5名,采运5名,机械3名,当年11月,批准17名以工代干者为技术员,相继于12月,又经考
核、考试评定批准9名晋升为定额技术员。
1982年2月,经技术委员会评定,区常委讨论政府任命6名局级领导干部晋升为助理工
程师,其中采运3名,营林1名,林产加工1名,经济师1名。
1983年1月,经评定后,有4人被任命为物资管理助理工程师。当年8月,经套改、考核、
考试,有35名被任命为助理工程师,(其中:采运13名,机械9名,营林5名,林产2名,工务
2名,运输1名,检验1名,物资1名,环保1名)。同时,批准13名技术员、有检验、林产加工、
营林、机械、线路、无线电、肉检各1名,土建2名,物资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