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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三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机构



1953—1963年9月,社会劳动就业由双子河镇政府负责安置。
1963年10月,双子河区(公社)由劳动科、文教科、农林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临时性机
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办公室(亦称红专学校)。
1965年1月,友、双两区(局)分别成立安置办公室,负责社会劳动就业和知识青年安置工
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阶段,知识青年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从1968年4、5月起,知识青
年工作由区革委会劳动部门代行管理。
1972年1月,成立中共友好区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3年6月,在劳动科设社会劳力调配管理站,负责集体企业职工的招收、分配、调转,城
镇浮闲劳力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以及调配管理费的收缴等项工作。
1982年2月,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更名为知识青年管理处,隶属区政府。下设三个
股:即财务股、生产股、人事教育股。
1984年1月,撤销知识青年管理处,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下设五个股:即秘书股、安置股、
工资股、生产股、财务股。负责知识青年安置、集体工人调配及社会劳力管理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