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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区划

第二章 区划

第一节 行政区划



五营区与五营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五营区为伊春市辖区,五营林业局为省属林
业企业。自建置以来,行政区划经过几次内部调整,总面积没有变化,行政区划大于施业区划。
1954年筹建局时期,经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批准,划定企业施业区范围,总面积104095
公顷。1958年2月26日,黑龙江省林业厅下发[1958]林研字第4号文件,为在丰林地区建立
实验林场的通知,放将丽林河流域下游和小股营河、综合甸河流域13100公顷,划归丽林实验
林场林业科学研究经营施业区;当年8月,由黑龙江省林业厅主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
确定将丰林林业局丰林河流域下游地带18400公顷,划归丰林森林自然保护区。以后单位隶
属关系几经变动,所辖区域又做过几次调整。1985年末,上述两个单位隶属省林业科学院直接
领导。丽林实验林场经营区面积8050公顷,丰林森林自然保护区经营区面积18165公顷。根
据林业局所辖面积,从合理布局角度出发,区划6个林场(所)和1个中心苗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