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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四章 森林保护




本局森林保护主要是防止森林火灾、加强林政管理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先后建立防火指
挥部、林政科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站等机构,已有较全面森林保护设备和相应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