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清理林场

第五节 清理林场



清理林场是俄区生产最后一道工序。有的做到随采伐随清理,一般都在集材结束后及冰雪
融化完了时进行。1962年以前,本局对皆伐迹地进行主伐,按规定将采伐迹地剩余物进行清
理,每公顷堆积枝丫150--200堆,每堆规格长、宽不超过2米,高1.5米,普遍采用火烧办法。
1963年以后,一部分枝丫运下山,余下剩余物采用堆腐法。即直径3厘米以下技丫堆放在伐根
上或沼泽地里,使其自然腐朽。小面积皆伐迹地用带状堆积,带宽1~1.5米,带间距6米以上。
择伐迹地用块状堆积法。3厘米以下采伐剩余物,断成1米以下,散铺在迹地上任其腐烂。1976
~1985年,有计划生产和利用枝丫材,凡直径3厘米以上有利用价值枝丫,全部集运下山,3厘
米以下无利用价值枝丫仍散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