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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

第二节 管理



1959年,林产工业科设专人负责木材调拔工作。1973年,山上各场(所)都相继成立青年
点,把清理拣集林场剩余物任务交青年点完成。生产由场(所)主管,青年点拣集的原料,由林产
工业科统一收购、平衡、加工。1980年,改为局、厂(场)、队三级管理形式,计划由局安排,生产
由厂(场)主管,劳力调配、生产成本核算由队主管。1983年三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投
产后,成立林产工业公司,对全区(局)林产工业系统集体所有制单位财、物、产、供、销实行统一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