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与经营体制
第一节 管理机构与经营体制
一、机构
建局初期,农业生产由林业局行政办公室兼管。1960年10月15日,成立农副科。1967年
11月29日,农副科业务划归工农组管理。1971年4月14日,撤销工农组,成立农业科。1975
年2月22日,农业科易名农牧科。同年10月15日,农牧科撤销,恢复农业科。1980年11月7
日,农业科改成农副科。1984年8月15日,又恢复农业科。
二、经营体制
本区农业生产有全民和集体两种经济形式。1958年,在经营管理上,五营人民公社下设农
场、生产大队,场(队)下设生产队。经过不断调整提高,到1964年实行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
本核算单位的组织形式。1968年,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经营管理一度出现混乱现象,将生
产小队核算改为以大队为核算单位。在分配形式上,出现生产队管理人员以工种记死分,社员
出工不评分的现象,导致生产率下降。1974年,又恢复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改革农业经济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使农
作物产量与经济效益都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