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章 机构与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57年五营镇委派手工业合作社理事主任工人,主管镇内个体手工业。1958年8月,五营
改为区建制,设工业助理,主管全区工业生产业务。下设工业总厂、手工业联社,实行合署办公,
统一管理。1960年3月16日,按照上级指示,将手工业联社划归服务管理部。同时,撤销工业
总厂,成立工业交通科。对印刷、面食加工等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61年11月14日
改称工业科,编制6人,负责全区地方工业生产,产值计划安排。1962年,在中央“关、停、并、
转”方针指引下,除保留原手工业社外,重新成立印刷社、食品社、铁业社等。由市工业联社设五
营工业办事处直接归口管理。1963年6月,五星区撤销,原五星区手工业办事处业务并归五营
工业办事处管理。1965年5月,市联社撤销工业办事处,成立工业交通科,配业务管理人员8
人。
1967年11月29日,五营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地方工业业务由工农组管理。1968年2月
21日,成立手工业革命委员会。1969年7月14日,工农组改称工交财贸组,统管地方工业业
务。1971年4月14日,恢复工业科,编制13人。1981年2月20日改称区街工业科。1984年
4月17日,对外称工业公司,仍保留工业科,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至1985年工业公司下设生
产、计划、统计、调度、安全防火5个职能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