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酿酒
第四节 酿酒
1970年,区商业科在北山肉食加工厂处,士法上马,改建制酒厂,新建厂房700平方米,从
业人员32人。当时生产设备简陋,手工操作,效率低,成本高,利润少。后来进行设备改造,变
为半机械化生产,初步扭转被动局面。酿酒主料由五营粮食分局供给,副料自己组织进货。平
均每月生产50度白酒约1万公斤,耗料50吨。产品当地销售。由于酒厂没有纳入国家计划,
原料没保证,产量逐渐下降,企业亏损,于1980年下半年将厂房设备与人员转让、调给林业局
林产工业科。经营几年,由于原料不足,产量低,一直亏损,于1983年将酒厂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