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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氧气

第二节 氧气



1980年5月,本区将五星枝丫站与五星青年瓦厂合并,由林产工业科技资13万元成立氧
气厂。为集体所有制经济,隶属林产工业科。氧气车间占地面积1344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
300平方米。内设整套小型制氧设备,全车间配备24人。生产规模,每小时制氧气50立方米,
每班生产氧气80瓶,每瓶装氧气6立方米。是年10月25日,经调试和化验,产品达到质量标
准,正式投入生产。初期年产氧气6000瓶,逐步达到约万瓶。产品主要销往五营以北各林业局
(厂)和嘉前县。1985年末,有职工24人。氧气生产累计完成45000瓶,产值31.5万元,固定
资产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