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炼铁
第六章 冶金工业
第一节 炼铁
一、五星炼铁
1958年3月,根据上级“大搞钢铁”精神,市投资25万元,建伊春市五星钢铁厂。当时采取
“立法上马”开采铁矿石,年产约万吨,供省内部分炼铁厂用。6月市委决定,在开采矿石基础
上,还要炼钢铁,补上伊春工业短腿。于是调集大批职工群众,在国铁场林线187~188公里处
(杨树河南岸)开采矿石,进行土法炼铁。铁路部门,哈尔滨市,双城、绥化、海伦、巴彦等11个
县,也相继出动大批人员云集五星参加钢铁大会战。铁路炼铁厂,建土洋结合8立方米小高炉
1座,首创炼铁成功,很快进行推广。先后建起大小高炉43座(8立方米高炉13座)。全厂占地
2460亩,建筑房舍3800平方米。
1959年1月,经省批准,各炼铁单位合并。职工人数高达万人之多。在各生产工序中,机械
化比重较低,搞人海战术,产量低,成本高,连年亏损。1962年,根据国家“关、停、并、转”方针,
省、市委决定撤销五星钢铁厂。当时主要设备有8立方米高炉13座,发电机组4台,320千瓦
发电机1台,柴油机21台,鼓风机27台,电动机45台,空压机5台,锅驼机10台,卷扬机4
台,胶轮车11辆,汽车2辆。固定资产318.9万元。1958~1962年,共生产矿石332244吨,矿
砂16386吨,焦炭5698吨,铁锭6202吨。
1970年6月,林业局自筹资金恢复五星钢铁厂,属林业局基层生产单位。按照市指示精
神,劳力主要从当地青年中解决,不足部分从双丰、朗乡等地陆续招入一批青年职工。除利用部
分原有设备外,根据生产需要又新进一批设备。经安装调试正式投产。8月28日开炉放铁水剪
彩。经过生产实践,由于主客观原因亏损严重。1979年2月,经请示市委批准,将钢铁厂关闭。
9年共生产矿石54219吨,焦炭2444吨,铁锭11447吨。
二、五营炼铁
1958年8月,丰林林业局响应上级“大炼钢铁”号召,在区址所在地建立丰林钢铁厂。初
期。厂址设在森铁丰林站北侧,有职工60人。设备有电动机、鼓风机等。开始两次炼铁均未成
功。后采取降低进风口提高炉温有效方法,使高炉炼铁成功。
10月中旬,丰林钢铁厂扩大生产,由原厂址迁至国铁五营车站西侧。有职工260多人。各
单位积极支援人、财、物。经十几昼夜千人大会战,建1.5立方米土高炉10组(每组两座)。成
立炼铁、粉碎、焦炭3个车间,发电工组1个。设备有48干瓦发电机组4台,10千瓦电动机10
台,鼓风机10台,直流电焊机1台。铁矿石、石灰石由五星钢铁厂供给,焦炭自烧自用,时有外
进。
11月上旬,从山西请技工两人试验主法炼钢(约15天),未能成功。中旬厂职工大搞技术
革新,制成高炉暖风装置(利用高炉排出余热,将送入炉内冷空气加温成暖风),使矿石熔解速
度加快,同时提高铁水还原温度,由原每小时炼出180公斤白口铁,变为每小时240公斤灰口
铁。1958年生产铁锭175吨。1959年1--4月生产419吨。5月,因亏损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