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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管理及施工队伍

第一节 机构、管理及施工队伍



一、机构设置
1956年筹建局时,本局基本建设任务由伊春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承担。1957年5月21
日,成立基本建设科,负责基本建设监督与管理工作。1958年伊春林业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全
部职工转入本局,增加施工力量,设立工程一、二段,负责房舍、线路施工。1959年2月增设工
程三段,承担后勤任务。1961年工程一、二、三段撤销,成立基建工地与基本建设科合署办公。
1963年撤销基建工地,成立基建工程处,仍与基本建设科合署办公。1967年11月29日,划归
生产委员会基建组管理。1971年4月14日,恢复基本建设科。1984年4月17日,与城建科合
并,改称基建环保科。是年8月15日两科分开,又恢复基本建设科。
二、基本建设管理
(一)计划管理 基建工程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好资金来源。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
编报、下达;施工计划由基本建设部门编制、下达。施工单位按计划要求,编制月、季作业计划之
后,按基建程序,坚持执行国家规定,进行基本建设。
(二)设计管理 1956年前,基建工程设计由伊春林业工程公司承担。1957年后,设计由林
业局自行承担。初期,工程设计技术力量薄弱,对横跨汤旺河公路大桥、工人文化宫等大型工程
设计任务,还得由市设计院以及其它设计单位承担。对每项工程设计,构思多种方案,本着造价
低、质量高,大方实用和便于施工原则,选择最佳方案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制成图纸后,由主管
领导和基建科、计划科、消防科等有关科室,对图纸进行审批。市管规模图纸交由市建委等有关
单位审批后,交施工单位施工。
(三)施工管理 基建部门在施工管理中,本着开工有报告、图纸有会审、施工有措施、技术
有交流、定位有复查、材料有化验、质量有检查、设计变更有手续、隐蔽工程有记录、交工有档案
十有原则程序进行。
对工程质量检查时,按“十个字”检查法进行。看:外观目测,参照有关质量标准进行观察;
摸:手感检查,对各种装饰工程,用手鉴别;敲:用铁、木锤进行音感检查,听其音,断虚实而定有
无空鼓现象;照:眼睛看不到地方,用镜子反射方法检查,如对管道、暖气片背面、门窗上下扒头
等部位的检查;查:查阅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可靠;靠:测量平整度手段,对墙面、地面、路
面、桥面、砼预制件等,用靠尺和塞尺测检;吊:测量垂直度手段,对墙、柱、管道、墩台、排架用托
线板、钢尺测检;量:用尺和仪器对工程标高、轴线、中心线、高程进行测检,有几何尺寸要求的
长、宽、厚、直径和温度等,用钢尺、卡尺、温度计等量检;套:用专用工具套实物测检,如用方尺
检阴阳角和踢脚线及用两根木板检门窗对角线等;试:用打压、加荷办法,试验给排水。采暖、管
道及散热器等,通过打压试验判定其封闭严密度,对砼预制件和桥梁通车均用加载试验来判定
其承载能力。
1985年初,以加强基建施工管理为核心,区政府连续下发五政发[1985]10号《五营区
1985年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五政发[1985]ll号《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建管理工作方
案》、五政发[1985]12号《五营区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五政发[1985]13号《五营区基
建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实施细则》等4份文件。这4份文件实行后,将基本建设工作推向前进,
扭转基建工程处1984年全省76家施工单位8项经济指标评比中居下游局面。1985年末跃居
到中游。
三、施工队伍
(一)自营施工队伍 1.基建工程处。1957年,工程一、二段,有职1800余人。1959年基
建任务加大,增设工程三段,职工增至950人。1961年,撤销工程一、二、三段,改称基建工地,
职工减至500余人。1963年,撤销基建工地,易名基建工程处。1977年房产管理处与基建工程
处合并,职工增至600余人。1980年房产管理处从基建工程处划出,职工减至450人。1982年,
基建工程处下设自用材厂划出牌独成立机构,职工减至400余人。1985年,全处职工430人。
2.房产管理处。1957~1966年房产维修施工设长工队。隶属丰林林业局行政办公室领导,有
职180余人。 1967~1970年,改称维修队,职工约 100人。 1971~1976年,单独成立城建房产
管理处,职工约190人。1977一1979年房产管理处又与基建工程处合并。1980~1985年,房产
管理处与基建工程处分设,有职工243人。主要负责公有住宅管理和修缮,承担部分房舍施工
和线路修建任务。
(二)集体施工队伍 1976年 10月,建立城建队,属于集体经济单位,有职188人。技术
力量薄弱,机械化程度较低,仅能承揽普通房舍施工及少量道路修建。经过10年来发展壮大,
到1985年已发展到165人,技术力量逐渐增强,设备进一步完善,能承担各项基本建设任务。
(三)生产代建施工队伍建局初期,各林场基本建设工程量很大,靠专业施工队伍难以适
应需要,均自行组织力量负责代建。1963年,专业施工队伍才开始承建部分林场砖木结构房
舍。各林场还需每年抽调50余人承担修建简易房舍任务。1970年后,镇内也出现代建施工队
伍,贮木加工厂、汽运管理处等单位,在生产淡季,自行组织力量,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施
工。全区生产代建队伍,从区(局)建置初期到1985末,每年都承担部分房舍建筑和冬运生产冻
板道及简易支、岔线修建任务。